陇南市检察院创新载体扎实开展“两好两促”活动
原标题:陇南市检察院创新载体扎实开展“两好两促”活动
全省党政机关“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以下简称“两好两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陇南市检察院把专项行动作为促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着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执法办案推进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促进执法办案,取得了实效。党政机关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及有影响的大要案件,获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好评。
落实“五项措施”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活动不走过场,陇南市检察院通过确定具体人员、强化预防宣传、建立长效机制等“五项措施”,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一是确定“两员”。在各党政机关确定1至2名联络员,在检察院确定1名责任检察干警,加强联系沟通,共同协调各部门具体落实专项行动任务。组织召开专门培训会,发放学习资料、实施细则及任务清单,划片负责,明确责任权限。二是开展好检察机关自身专项行动。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司法不严格、不文明以及不公正等突出问题,加强整改,促使检察干警依法履职,防止权力越位、错位、缺位,提高司法公信力。三是强化预防宣传。市直机关、9个县区院组建10个宣讲组,分层次在市直机关和各县(区)党政机关开展巡回宣讲,重点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预防职务犯罪效果,目前已经开展警示教育和宣讲活动100余场,印发《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5000余本,开展预防调查6次,促进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廉洁规范用权,形成了主动、自觉预防职务犯罪的氛围。四是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主线,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注意发现并及时纠正和查处行政不作为、滥作为案件,依法查办环境资源监管领域渎职犯罪7件27人,组织召开联席会议11次,依法监督移送涉嫌犯罪并被立案24件,其中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监督移送非法行医案、生产销售假药案、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等案件21件。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各机关之间联系沟通,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职务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目前已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书签订制度》《廉洁从业承诺书签订制度》,以及各机关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每年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月”活动等制度。
坚持“五个结合”活动载体得到有效拓展
一项活动的开展,创新载体是关键,为此,陇南市检察院创新思路,把检察院系统开展的各项活动与“两好两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让活动通过丰富的载体展现出来。
一是结合“保促”工作。利用联系优势推进工作,结合“回头看”工作,通过法制宣讲、警示教育、查办案件等,营造氛围,并以检察(联络)室为“两好两促”专项行动基层监督室,确立4149名检察联络员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初步形成了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网络格局。二是结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职务犯罪预防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抓住目前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这个政治任务,贯彻《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党委目标考核,促使各单位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重视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约谈活动,运用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措施,对53名干部进行了教育挽救。三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工作落实年”活动。围绕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谋划学习教育活动,把专项行动列入重点督查内容,跟踪问责,狠抓落实,借专项行动之力破解工作难题,使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徽县检察院针对全县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泛滥,相关职能部门履职缺失的问题,结合专项行动之力,推动全县开展河道综合治理,促使相关单位积极履职,加强河道管理,推动健全了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同时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四是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把监督和自我监督有机结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以实际行动做好表率,助推机关单位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康县院督促县直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通过扫描“康县检察院”二维码关注本院“两微”平台,及时、准确了解法治信息动态以及检察院工作流程、部门职能,并通过微信平台推出“一天一小段”法律常识小编,使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能够迅速便捷地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把“学好法、用好权”自觉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五是结合“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各单位订立了学习目标并发放学习资料,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重点对本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强化学习,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制作“六个一”学习资料,即一套教育课宣传提纲、一套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测试题、一套法律综合知识测试题、一部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一套廉政公益海报、一套“两好两促”专项行动宣传平台模板,提供各单位参考。成县院与县纪委联合举办“两好两促”专项行动暨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共38支代表队参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深对相关法律、党纪党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推行“八个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陇南市检察院要求各单位以“八个公开”为标准,依托电子化、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政务网和政法专网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信息网上查询、网上更新,电子触摸屏查询平台的联网全覆盖,推动专项活动规范化、长效化,推进政策信息全面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询。
一是公开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即职责范围、权力界限、职责权力的具体内容,依法征收、管理的标准等具体事项,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业务内容,在日常经济生活社会管理事务中发挥的作用等。二是公开行政行为依照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三是公开管理机关内部事务的具体操作流程、方式。四是公开行政审批内容及具体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等。五是公开依法主管和实施的工程项目来源、资金渠道、施工单位、款项开支及工程质量标准等。六是公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七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投诉渠道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八是公开各单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信息、联络方式等,目前,各机关单位已经通过触摸屏、公示栏等途径,按照“八公开”的原则进行了公开,并正加紧门户网站全面改版升级建设,增加相应公开模块,着力完善单位微信、微博、手机终端等平台建设。
记者 周者军 谭妮 尹红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