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

22.07.2014  19:06

    兰州晚报讯(记者方言实习生邓莎娜)甘肃省检察院日前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这是全省首个省直机关明确框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全国首个省级检察机关出台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的责任规范性文件。

    《实施办法》规定,院党组每年要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实施办法》还明确了各责任主体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两个责任”,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当严肃追究责任的15种情形,以及“一案双查”的3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