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实招!省检察院出台《意见》为加强人才和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有效推进全省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近日,省检察院党组专题审议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下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下称《教育培训工作意见》)。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实施意见》共分六部分16条,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目标任务、拓宽选人视野渠道、增强培养锻炼实效、完善适时使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管理六个方面,对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措施,要求着眼于全省检察工作需要,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健全完善选育用管机制,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为全省检察队伍注入活力。
该实施意见重点从编制使用、招录遴选、人才引进等方面就拓展年轻干部进入渠道提出了具体措施,明确各级院一般应留出一定的政法专项编制用于引进年轻专门人才,要围绕重点领域,着眼长远发展,预测人才需求,及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年轻人才引进力度,加大从长期服务基层一线的选调生中发现优秀年轻干部力度。
该实施意见强调,要创造机会和条件有目的地锻炼年轻干部,不断开拓新的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好轮岗交流机制,优化和强化系统内外交流机制,不断提升年轻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经过培养锻炼,将经过实践考验、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业务功底深厚、工作业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教育培训工作意见》着眼于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以落实甘肃省检察院党组对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为着力点,提出要以“两个维护”为最高政治原则,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全面增强专业本领为核心,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突出实战,精准培训、全员覆盖,务实管用、从严管理,不断完善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切实增强检察教育培训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有效性,为全省检察工作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实现创新发展和争先进位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该意见将当前中组部、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一系列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融入其中,在体现时代性的同时,紧密结合甘肃检察实际,以务实为导向,突出了实践性。
该意见体现了加强业务培训的鲜明导向。以落实“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求为出发点,分别从开展业务轮训、突出培训重点、加强实务实训、强化案例指导、坚持分类施训、做实知识培训、重视职业精神教育等7个方面,对培训的规模、重点、方式方法、对象、内容等作出规定,提出了制定实施分条线分级业务培训计划,加大对民事、行政检察等短板业务和公益诉讼、捕诉一体等新增业务的培训力度,积极推进体验式、模拟式、研讨式、演练式等双向互动式教学等一系列要求和具体措施。
该意见还对加强师资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推进“互联网+培训”融合发展、加强培训统筹管理、强化学风教风建设等问题一一作出回应,提出了积极构建“检察官教检察官+实战训练+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新模式,推动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上讲台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培训成果转化运用机制,探索建立新进人员检察官带教制度,加强与法院、公安、律协、高校等的交流合作等新举措,着力提升培训的精准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