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院检察长罗新超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集体约谈

22.02.2017  18:03

      2月15日,金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集体约谈市院班子成员和县(区)院检察长。罗新超在会议上分析了当前基层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市、县(区)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罗新超强调,各院党组和全体班子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做到“六个强化”。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和新要求,充分领会省委“378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内涵,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二要强化带头意识。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一定要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开拓创新、勇于奉献等等方面为全市起到模范和标兵作用,以上率下,带头注重提高政治能力,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带头严格自律、慎独甚微,带头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三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当做主责、主业来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动真碰硬,以问题为导向,敢于亮剑、亮丑,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四要强化服务意识。本着为党负责,为人民负责,为检察事业负责,为检察干警负责的态度,把检察工作的每一项举措放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到党和政府的工作布局、人民群众的需求中谋划,充分利用检察资源服务大局,以省院“64321”队伍建设工程为标准,锻造一支优秀的检察队伍,为检察事业永续发展储备力量。五要强化法治意识。时刻不忘法律监督机关的初心,在刑事检察、诉讼监督、职务犯罪预防等各个环节依法办案,号召干警敬仰法律、敬畏法律,认真处理好严格执法和谦抑执法的关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六要强化执行意识。为政之要在于执行,每个领导干部要以抓落实是本职,不抓落实是失职的态度抓好落实,抓好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的落实,抓好规范司法办案的各项要求落实,抓好全省检察长会议各项要求的落实,抓好即将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的各项要求,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不辜负党委、人民、上级和全市检察干警对我们的期望。
      会议上,罗新超还对近期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