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受聘担任兰州一中法治副校长

28.06.2019  21:38

 

      6月27日下午,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出席在兰州一中举行的“省检察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送法进校园活动”,正式履职“法治副校长”,为学生送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课。省教育厅厅长王海燕陪同参加活动。


      “兰州一中是一所有着110多年悠久历史、底蕴深厚的省级示范高中,在座的同学们都是全市中学生中的佼佼者,未来将成为各领域的精英,包括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接班人、推动者。”朱玉的开场白一下子就拉近了和同学们之间的距离。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朱玉告诉同学们,在所有的社会规矩当中,法律法规是最重要最严苛的规矩,是每一个人都不能逾越的底线。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若没有敬畏之心,“天不怕,地不怕”,百无禁忌,那是非常危险的。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在向同学们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后,朱玉以“如何树立法治信仰,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命题,从树立规则意识、权责意识、诚信意识、主体意识四个方面,引导大家崇尚法治,告诉大家“你所站立的地方,就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
      朱玉结合现实案例,从检察官、青少年与学生、老师与家长等不同角色谈起,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告诉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关键是要用法,特别是用法来保护自己”,并希望同学们认真吸取教训,时刻对标,高线远离底线,以实际行动尊崇法律,不让冲动成为魔鬼,不使青春沾染污渍;建议家长“要重家教立家规传家训正家风,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告诫老师“学法为人师,行法为世范”。
      最后,朱玉语重心长地寄语同学们:“高中生涯是人生的重要阶段,是最美好的青春年华,让我们一起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祖国的建设发展繁荣作出应有贡献。
      省教育厅厅长王海燕表示,近年来,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我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参与、精心指导我省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建设和“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对教育厅的工作给予了强有力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和“送法进校园”活动,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严格落实在教育系统开展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要求,着力推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及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活动现场,朱玉还向兰州一中赠送法治教育系列图书和光盘;王海燕向朱玉颁发聘书,学生代表为朱玉佩戴了兰州一中校徽。
      为了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同学们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为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校园法治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天下午,省检察院工作人员还为学生们发放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宣传册,开展了“防范校园欺凌 拒绝校园暴力 共建和谐美好校园”主题宣传。部分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出席活动,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兰州一中教师、学生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活动。


      据了解,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要从娃娃抓起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该活动的举行,对于全省推动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以检察官的名义,带动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4月份,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专门下发通知,就全省推行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明确提出要求,作出安排部署。6月初,省检察院又下发通知,对各地落实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按照通知要求,全省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将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