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院检察长张志利首次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

07.12.2018  19:42

      12月5日上午,庆阳市院检察长张志利列席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第13次审判委员会会议,这是该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会议由法院院长李明主持召开。
      会上,张志利对1起抗诉案件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个方面谈了检察机关支持抗诉的意见;对1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从犯罪构成、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方面谈了意见,获得了审委会的采纳。张志利和李明分别就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志利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新形式下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新要求,也是赋予依法治国内容的新内涵。作为检察机关来讲,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有三个方面的考量,一是有利于把检察机关在案件方面的意见向审委会汇报,为审判机关在案件的决策过程中提供参考,促使案件决策更加公平、公正。二是有利于更好地了解法院审委会决策案件的过程,使检察机关和法院之间的认识分歧能够得到有效管控。三是有利于求同存异,使审委会形成的决定在检察诉讼环节以及向公安机关延伸的过程当中,能够达成共识,使案件按照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李明表示,欢迎检察机关指导、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对检察院理解支持法院工作表示感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主要是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法院诉讼活动的监督,切实提升办案质量。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