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副检察长孙兆麟为分管部门支部党员讲授专题党课

19.07.2016  18:31

      7月15日下午,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兆麟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推进会召开后,专门召集所分管的反贪局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处等部门党支部全体党员,结合近期反贪办案工作及自己的学习体会,围绕“立足本职工作,争做合格党员”主题,从四个方面对如何做一名“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进行了辅导。
      孙兆麟在辅导中要求,一要讲政治、有信念。中央这次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的就是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让我们党员查摆自身问题,唤醒全体党员党的观念和宗旨,时刻牢记自身使命,永葆我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党员干部,更要深知自身的责任使命,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要讲规矩、有纪律。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纲领,共产党员要时刻心里装着党章,始终对党章要心怀敬畏,增强党的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安排,维护组织权威,接受组织监督,以实际行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十八大后,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查办了一批党员高级领导干部,赢得了民心,也给我党敲响了警钟。反贪局每一名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自己工作的责任使命,要在日常的办案工作中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规范办案行为,遵守办案纪律,树立党员形象。
      三要讲道德、有品行。每一位党员都要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在工作中要敢于担当,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反贪局作为反腐败的一支重要力量,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度较高,我们每一名党员的品行直接关系到我党的形象,因此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更要加强党性修养、能力修养、作风修养、品格修养、知识修养。
      四要讲奉献、有作为。做合格党员要时刻发扬模范带头和先锋引领作用。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做到先知先觉,先学先行;其次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的工作态度、优秀的工作能力,以实际的工作成效来践行合格党员宗旨;再次要不怕牺牲,勇于奉献,在工作中要团结同志,不记得失,心往一处使,共同促进工作进步。
      最后,孙兆麟副检察长结合省院反贪局近期办案工作提出,在办案工作中,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教育活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章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办案工作中的不当行为,真正以学习教育的成果推动本职工作,提振精神、勇于作为,以查案的实际成效将学习教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