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定西召开

19.12.2016  18:01

      12月13日,全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定西召开。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验,交流了工作经验,通报了十大典型案例,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维忠,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钟智录,定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懿笃,定西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金等领导出席会议,徐维忠副检察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张懿笃书记发表致辞。各市级院分管检察长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省院检察长路志强的重要批示,批示对近年来我省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保持我省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良好的发展局面。
      徐维忠在交流会上强调,2016年1月高检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这一规定,修改了原《刑事诉讼规则》有关检察机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部门分工的规定,从此赋予了执检部门负责统一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职责任务,各级院执检部门要积极主动自觉担负好这项职责任务。徐维忠副检察长同时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明确由执检部门负责统一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重要任务,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严守办案纪律,突出办案重点,坚持原则、主动作为,既注重协调配合,又注重办案质量,立足刑事执行检察岗位,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会上,省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要求全省执检干警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素质;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办案,提高建议说理性;加强协调,提高办案效果;加强考核,提高考评科学性;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观摩了定西监狱和驻狱检察室,考察了定西监狱罪犯学习、生活、生产三大现场,参观学习了定西市院驻狱检察室在监狱检察监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