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现场会召开
加强检察监督 推动全省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甘肃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现场会召开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钟智录参加会议
本网讯 2015年11月10日,甘肃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会议在陇南市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钟智录以及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应邀参加了会议。陇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陇南市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司法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对全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现场会作出重要批示,对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和检察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陇南市武都区柏林镇司法所、两水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和武都监狱的检察监督工作,并进行了大会经验交流和讨论。
副检察长徐维忠在会议上指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我国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路志强检察长的重要批示,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总结交流经验,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一是要把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放在更加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二是要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乡镇检察室的协作配合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检察重心向日常检察转移。要坚持常态化监督与开展专项检察相结合,着力推动形成日常检察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四是要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裁决和交付执行环节下功夫,在教育管理环节下功夫,在变更执行环节下功夫,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会议现场
省司法厅钟智录副厅长在会议上指出,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自觉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建立了衔接配合机制,加强司法所和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衔接,积极推进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将社区矫正工作和检察监督服务延伸到最基层。今年初,最高检部署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活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配合,全面开展,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8月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袁其国厅长对我省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和监督检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我省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钟智录指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的监督是对刑罚执行工作的帮助和支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检查,树立起借助检察监督工作“借力发展”的理念,对检察监督工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工作中注重落实,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展。一要进一步树立刑罚执行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到位,规范各个执法环节、执法岗位的工作标准,使执法有遵循、检查有依据、考核有标准。坚持向信息化要警力,以信息化促规范,将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社区矫正的时效性、规范性,结合各地实际,加快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步伐,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要坚决贯彻社区矫正“两个坚决防止”的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坚定信心,明确目标,加强协作,扎实工作,共同做好甘肃省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省司法厅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