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骨干培训班圆满结束

14.08.2019  16:31

      为提高我省民事检察队伍专业素质和监督能力,省院第六检察部于8月5日至10日举办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骨干培训班,全省三级院民事检察部门的90多名同志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还组织召开了市州分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座谈会。


      此次培训紧紧围绕新时期民事检察工作理念和内设机构改革后我省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设计课程。针对我省民事抗诉案件改判率偏低和民事执行检察方法措施不足等情况,邀请省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审监二庭庭长李元志和二级高级法官、执行复议处处长柳力分别讲授了抗诉案件的审理和民事执行实务与检察监督;针对虚假诉讼案源少、监督成效低的问题,邀请浙江省院绍兴市院民事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曾于生结合智慧民事检察的理论和实践,介绍了虚假诉讼案件的发现机制及办理程序和方法;针对不支持监督案件服判息诉工作难度较大的现实问题,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汪世荣讲授“枫桥经验”与民事检察相关问题;针对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院民事检察部门人员变动较大、民事检察业务能力薄弱的情况,邀请青海省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王水明、湖南省院民行处四级高级检察官、全国业务标兵伍松林讲授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案思维和审查,同时省院第六检察部郭新伟、高嘉樹检察官通过案例实训,讲授民事检察案件办案思路及技巧。整个培训将课堂讲授与交流互动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培训期间组织召开了市州分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结合各地实际,紧紧围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如何做强民事检察这一主题,充分交流工作思路、打算、举措等问题。通过座谈,使各地在工作思路、举措上互相借鉴、相互启发,取得了预期效果。
      此次培训是内设机构改革后组织的第一次民事检察业务培训,对于明确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掌握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审查思路、方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此次培训,使全省三级院参训民事检察干警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拓宽了思路,学习了经验,提振了工作信心。下一步全省各级民事检察部门将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切实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效果和社会影响,努力做强我省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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