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检察机关提起的六起行政公益诉讼
近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的五起行政公益诉讼进行了公开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求。截止目前,天水市检察机关已有六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法院公开审理后一审胜诉。
据了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以来,天水市两级院积极作为,针对诉前程序后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共提起八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除甘谷县检察院诉甘谷县环保局怠于履职案、麦积区检察院诉麦积区水务局怠于履职案正在审理外,其余六起公益诉讼案经公开审理后,法院均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天水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做为“一把手”工程,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全市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两次召开全市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工作进展情况,紧盯目标,确保完成试点任务。
一是加强宣传报道,畅通案源渠道。为拓展案源,天水两级院民行部门广泛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两法衔接”等信息平台,保持对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及时了解掌握社会热点问题,多渠道获得案件线索。利用天水日报、两级检察院“两微一端”等媒体对前期试点成效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扩大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借助省院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利时机,在全市范围内通过短信推送、城区广场滚动屏幕播放等多种方式宣传该《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主动发现、踊跃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畅通案件来源渠道。
二是采取一体化办案,深入摸排线索。两级院民行部门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抓住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问题,主动深入调查了解,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充分做好调查取证,及时纳入监督视野。市院民行处靠前指挥,和基层同志面对面商量、解决问题,共同梳理案件线索,共同分析案情,全力破解办案难题,对案件进行准确的指导把脉,提高案件质量。针对可能成案的案件线索,及时向省院请示汇报,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同省院的沟通协调,确保成案率。同时,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269件信访线索进行梳理分解,由县区院针对信访线索逐件进行摸排,密切做好跟踪反馈,对于督察组走后死灰复燃的污染现象及时进行监督。
三是提高监督效力,严格落实诉前程序。全市两级院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注意诉前检察建议的内容和时机,为确保提出的检察建议内容具体可行,防止出现检察建议内容不明确导致无法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况,所有的诉前检察建议均经过三级检察院审核把关。同时,民行部门还加强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及时了解掌握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到期后仍不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的,及时采取后续措施,提前做好起诉准备。据不完全统计,仅通过诉前程序全市检察机关在资源保护领域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83.72亩,其中基本农田131.3亩;生态环境领域督促行政机关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1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1.2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8.1平方公里,保护被污染土壤100亩。其中,促成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30吨,占地面积20亩;促成回收和清理生产固体废物20吨;督促关停和治理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3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促成收缴行政处罚罚款11.5万元。
四是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案件胜诉。庭审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案件办理的效果,抓好庭审工作是办理好公益诉讼案件的重中之重。按照试点工作要求,两级院民行部门积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和交流,在庭审前制定周密预案,预判争议焦点,并对举证、质证、辩论、最后意见等环节准备充分提纲。同时,认真对待庭前会议,在行政行为违法性、证据证明力等方面达成共识。庭审后,继续和法院保持沟通,多次同法院开展座谈,高度关注案件走向,避免试点期间出现公益诉讼人败诉的情况。通过以上措施,最终促使已宣判的六起案件中,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