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检察机关完成大部制和人员分类改革工作

21.12.2016  20:02

      12月15日甘南州院党组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宣布了大部制划分、领导分工和人员岗位调整的决定,甘南州检察院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相关要求,大部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甘南州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期间完成换届,如何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完成甘南州检察机关大部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成为院党组和新一届领导班子面临的首要任务。院党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果断决策部署”的工作原则和“征求意见、决策部署、稳步推进”三步走的工作方法,确保大部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为今后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在我州检察机关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该院领导班子决定,通过班子成员相互交换意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全见面、和处室负责人全见面、和绝大多数干警见面,分管领导与分管口干警见面,政治部与重点人员见面,进行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县市院调研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以推行司法责任制,优化资源配置,突出入额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为目的,本着人尽其才、人尽其能、有所作为的原则。通过反复酝酿,最终确定了由公诉处、侦查监督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翻译科组成“刑事检察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法警支队组成“职务犯罪侦防局”,刑事执行检察局、控告申诉检察处组成“诉讼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处更名为“民事行政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委办)组成“检察业务管理部”的大部制划分和人员岗位调整方案。于12月14日分别由政治部和法律政策研究室提交院党组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研究通过。
        根据人员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入额的27名检察官除6名院领导和专委外,其余21名人员全部调整到业务部门工作;17名司法辅助人员中,12名人员调整到业务部门辅助人员岗位,5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到综合部门工作;26名司法行政人员中,6名调整到业务部门从事内勤工作,20名调整到综合部门工作。4名司法警察继续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本次人员岗位调整涉及58人,占全院干警的73.4%。
      为了使大部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稳步实施,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院党组在干警大会上,提出了高检院和省院如有新的政策和法规出台,将依据新要求重新调整安排的决定,并明确提出本次人员分类和岗位调整通过两年工作实践后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及考核考评结果进行微调的决定。确定在试点过渡期内原内设机构、处室不变,原人员职级待遇不变,实行“双轨制”运行,小分工大联合“两条腿”走路。检察长、副检察长、专委、处(局室)正副处(局室)长编入检察官办案组办案的,应当担任检察官办案组负责人,履行主任检察官职责的工作机制。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隆全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严肃上班纪律。由政治部负责对现行的《考勤办法》进行修改,《考勤办法》的执行和《公务员法》、《检察官法》相结合。监察处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并制定具体办法。二是加强机关管理,成立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明确了办公楼安全及水电暖设施、卫生和会务接待及车辆管理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并要求办公室和后勤服务中心制定和修改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运行。三是对近期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要求人员岗位调整后,2016年的考核总结工作由原岗位人员承担和完成。由案管办牵头,政研室协助,完成全州检察机关年度考核考评工作。在2017年春节前,按照调整后的大部制划分和人员岗位调整决定全面完成交接工作,并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座谈会,分析总结过去,超前谋划未来,拿出初步运行方案和明年工作要点。
        同时,州院党组还向各县市院提出明确要求,在春节放假之前完成大部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