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察机关启动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

31.01.2018  19:2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做好全省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等级评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市级规范化检察室”实地评审和“省级规范化检察室”推荐工作,确保全市56个派驻检察室首次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按时高效完成。近日,兰州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动员培训会,“检察室”等级评定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甘肃省检察机关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兰州市检察机关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并就此次检察室等级评定工作,进行了周密详细安排部署。同时,为确保评审质量,提高评审能力,会议还就评定内容和评分标准,对7名评审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重视首评工作。本着对检察事业发展负责,对上级工作部署负责,对自身工作职责负责的态度,认真、严谨、慎重、客观、公平的对每个检察室检查评分。二要按照评审标准,周密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实地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省院《评定办法》和市院《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定程序、评定内容及评定标准逐项逐条进行评定,确保评出的“市级规范化检察室”和选出的“省级规范化检察室”推荐对象名符其实。三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保障,圆满完成评审工作任务。评审人员要认真开展好评审工作,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此次等级评定工作有序开展、有效完成。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此次检察室等级评定工作是自前年12月全市56个检察室挂牌成立以来的首次等级评定。这既是对全市各派驻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情况一次全面的评审定级,也是对全市各派驻检察室一年多来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的一次系统的摸底检查,为下一步市院党组全面了解掌握检察室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和发展瓶颈,加快推进“检察室”建设,提供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