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派驻明珠社区检察室首次开展司法所社区矫正核查工作

18.03.2017  03:10

        嘉峪关市院派驻明珠社区检察室为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监管秩序,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3月16日,派驻明珠社区检察室对朝阳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核查过程中,派驻明珠社区检察室采取查阅档案和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座谈的方式,在听取司法所所长全面介绍该所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情况的同时,重点核查了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社区矫正人员的数量、总体情况;二是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是否规范;三是社区矫正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四是社区矫正的监管教育、考核奖惩工作是否及时;五是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现象。检察室工作人员重点对朝阳司法所46名矫正人员中的7名女性和3名未成年人登记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并对其中一名未成年矫正人员进行谈话。从核查情况来看,朝阳司法所矫正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从矫正对象接管到期满解除的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各项工作制度有效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主要执法工作规范、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矫正对象均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自觉履行相关监管义务。
        通过此次矫正核查活动,强化了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检察室将对辖区内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机构工作记录、法律文书、档案台账、约谈矫正对象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坚决杜绝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问题的发生,维护社区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