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乡镇检察室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14.04.2016  17:19

      近日,敦煌市院认真落实甘肃省院《关于监所检察部门与乡镇检察室协作配合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办法(试行)》和酒泉市院有关通知精神,通过加强培训、建章立制、落实阵地等措施,深入推进全市9个乡镇检察室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开展培训,夯实监督基础。组织乡镇“保民生、促三农”检察室派驻检察员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院《关于监所检察部门与乡镇检察室协作配合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办法(试行)》,列席酒泉市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社区矫正联合监督检查会议,集体实地参加了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督检查,使全体派驻检察员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规定、方法和程序有了直观、详细的了解。
        二是建章立制,促进监督规范。该院刑执局和预防部门联合编印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指南》,收录了国家和省、市有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制订了乡镇检察室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职责、任务、流程和工作报告表,促进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规范运行。
      三是落实阵地,有序开展工作。9个乡镇的派驻检察员逐一走访,与乡镇司法所联系对接,统一制作并在各乡镇“保民生、促三农”检察室悬挂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任务、内容和工作职责宣传板,对全市各乡镇193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初步了解,促进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