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派驻新华社区检察室延伸监督参加社区矫正入矫仪式

02.03.2017  00:45

        近日,嘉峪关市院派驻新华社区检察室联合新华司法所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举行入矫宣告仪式。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入矫宣告仪式。检察室干警对入矫仪式进行了现场监督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训诫教育。
      宣告仪式严肃有序,嘉峪关市新华司法所王冰蕊所长首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宣布《刑事判决书》,宣布社区矫正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最后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新入矫人员签字并宣读了入矫保证书。
        入矫宣告后,派驻新华社区检察室副主任郭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训诫并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牢记身份。时刻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份是处于社区矫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二要增强法律意识,严守法规。严格遵守社会公序良俗,自觉在社会生活和为人处事中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三要珍惜机会、回报社会。要倍加珍惜政府给与自己的改造机会,珍惜与家人共同生活的机会,珍惜犯罪后仍然可以工作的机会,积极改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方新荣以案说法,教育社区矫正人员要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切忌再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要积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争取早日真正回归社会。
        入矫宣告仪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关。检察干警现场参与对社区矫正入矫过程并实施法律监督,对进一步了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宣告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既保证社区矫正管理活动规范开展,又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此次入矫宣告仪式,使社区矫正人员感受到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意识,增强了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他们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认真接受监管教育,服从监管矫正,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决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不再重走犯罪之路,改过自新,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