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各乡镇检察室对基层法庭诉讼活动开展专项监督

12.04.2017  15:42

      为促进基层人民法庭诉讼活动的依法开展,白银市检察院充分利用乡镇检察室监督触角的作用和贴近基层的优势,于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乡镇检察室对基层人民法庭诉讼活动专项监督的通知》,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牵头,在全市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各乡镇检察室作为专项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与辖区人民法庭的联系、信息采集、线索收集和调查核实;各县、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指导本院乡镇检察室专项活动的开展,共同形成监督合力。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基层人民法庭生效裁判进行监督,通过监督弱势群体在继承、劳务、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抚养、赡养等方面的案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保障涉诉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对基层人民法庭执行活动进行监督,通过监督纠正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促进执行活动规范有序;重点对基层人民法庭诉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把监督生效裁判与纠正违法行为结合起来,促进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的保护。
      据悉,自去年11月份白银市乡镇检察室成立以来,定位检察监督,积极履行职能,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7人次,监督社区矫正31人次,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件,协助劝返职务犯罪潜逃人员1名,监督刑事立案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真正使乡镇检察室“”起来,实现有事、有案、有资料的“三有”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