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司法实践中存在动态即时监督不到位问题

23.12.2015  13:27

  中国兰州网12月23日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定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司法办案活动,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

  最高检纪检组监察局负责人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规定的出台织密了规范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彰显检察机关从严治检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

   动态即时监督不到位

  《法制日报》记者:制定规定的背景及总体考虑是什么?

  最高检纪检组监察局负责人:检察权用好了,是对犯罪分子的惩处,也是对人民群众的保护。检察权如果被滥用,不仅会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而且会损害法律监督机关的公信力,影响国家的法治形象,给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司法实践中,检察权运行存在内部监督制约不到位问题,特别是动态监督、即时监督不到位。 去年1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滥用强制措施等8个方面司法不规范问题。

  深刻剖析司法不规范问题产生的根源,既有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也有执法作风方面的陋习,更有制度机制不够健全的深层次原因。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机制,成为十分重要而迫切的当下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