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反腐工作要盯住“关键少数”防止“灯下黑”

29.01.2016  01:46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真正从正人先正己开始。

  曹建明强调,要坚持把强化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制度,特别是针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决策部署走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等严重问题开展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做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要抓住基层检察院这一重点,把从严治检纳入对下指导和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打牢公正廉洁司法的根基。要保持韧性和定力,持续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盯住“关键少数”,紧盯年节假期、八小时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坚决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各项制度规范,毫不松动、毫不松懈,巩固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巡视工作,明确巡视定位、聚焦发现问题,创新巡视体制机制,与中央和省委巡视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巡视监督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要始终保持对查处自身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拓展线索来源、规范线索管理,定期清理线索,抓早抓小,决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敢于亮剑、敢于亮丑,坚决防止“灯下黑”。

  曹建明强调,要强化自身监督,健全内部监督体系,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健全各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特别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要落实司法责任制,同步健全检察管理和监督机制,强化检察长、检委会对司法办案工作领导权、管理权、监督权,重视发挥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强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制约,严格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上级检察人员对下级检察院办理案件的业务指导,切实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记者王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