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梯田建设工程2014、2015年度省级验收工作全面展开

02.03.2016  14:04

      本站讯     近日,全省梯田建设工程2014、2015年度省级验收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有关水土保持科研单位技术人员和47个梯田建设工程实施县区水保局(站)技术骨干参加会议。会后,47个现场核查组人员直接赴异地县(区)开展核查,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展开。

 

      为加强梯田建设管理,保证梯田建设的质量和数量,规范验收工作,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依据《甘肃省梯田建设验收办法》(甘政办发〔2012〕183号)的规定,2014年、2015年省级验收工作由省政府统一组织,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2014年,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梯田建设计划的通知》,共落实全省梯田建设工程任务150.11万亩,其中省发展和改革委54万亩,省国土资源厅54万亩,省扶贫办15万亩,省农业综合开发办10.11万亩,省水利厅14.46万亩,省水利厅和省农发办2.54万亩。根据市州复验结果显示,2014年全省47个梯田建设重点县共完成梯田150.3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14%。

 

      2015年,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梯田建设计划的通知》,共落实全省梯田建设工程任务100.39万亩,其中省发展和改革委49.39万亩,省国土资源厅41万亩,省水利厅10万亩。根据市州复验结果显示,2015年全省47个梯田建设重点县共完成梯田101.89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1.49%。

 

      在近几年的梯田建设工程实施中,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落实项目和资金,全力以赴推进梯田建设。项目区各级党委政府把梯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行政推动力度,靠实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实施。由于省直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市县政府真抓实干,项目区群众积极参与,有力地推动了梯田建设。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对梯田建设高度重视,把梯田建设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梯田建设领导小组,将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精心部署、研究对策、调整思路、超前安排,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调动、层层发动的梯田建设合力。通过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任务,靠实了责任,为梯田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科学规划,规模建设。各地根据《甘肃省梯田建设专项规划》和省上下达的梯田建设计划,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连片、规模建设”的原则,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把建设任务逐一落实到村社、地块、图斑。在建设中打破乡村地界,整村、整乡、整流域推进,使连片规模建设程度逐年提高。

 

      (三)部门配合,齐抓共建。省发改委、国土、水利等部门认真落实巩固退耕还林口粮田建设、土地整理及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确保建设任务和资金落实到位。各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大项目整合力度,实行“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四)建管并重,保证质量。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做到了项目前期严审查,施工阶段勤督查,项目竣工严验收。按照《甘肃省梯田建设验收办法》,采取县(区)自验、市(州)复验、省上抽验的办法,对年度梯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进行严格的验收考核。

 

      (五)产业跟进,促农增收。各地将梯田建设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效益,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群众开展梯田流转,鼓励农业大户与专业组织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加大全膜双垄沟播、测土配方施肥等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据统计,全省新修梯田70%以上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实施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提高。(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综合治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