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市州第一个《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获批
30.05.2014 20:04
本文来源: 档案局
近日,《庆阳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获甘肃省档案局审核批准。《细则》提出了新时期档案馆收集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了档案馆收集范围, 档案整理移交的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 档案收集移交工作表彰奖励或处罚的具体表现,同时以表格的形式列出档案馆接收单位名单(包括庆阳行政区划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庆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和移交档案门类(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录音录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专业档案)。把本行政区内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涉及民生内容的档案、电子档案列入档案馆收集范围,增加了各专业档案的收集门类,档案与资料并重,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档案的收集工作。这些规定将档案馆接收的触角拓展至企事业单位,延伸向基层二级机构,覆盖到各种载体和各门类的档案,对于庆阳市进一步扩大档案馆收集范围,调整馆藏结构,构建内容丰富、结构合理、覆盖广大人民群众且富有地方特色的馆藏资源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为全省第一个获批的市、州,庆阳市编制的《细则》将对其他市、州的编制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本文来源: 档案局
30.05.2014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