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案管办组织召开机关业务协调会通报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6月17日上午,省院案管办协调组织召开了由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未检等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业务协调会。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继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院案管办负责人通报了省院案件管理工作中需要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协调的内容,涉及案件流程监控、统计信息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电子卷宗制作、案件信息公开、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建设和律师权益保障等7个方面。重点通报了省院案管办进一步加强流程监控工作情况,即通过确定流程监管员分条线开展个案办理每日网上巡查、定期办案情况通报和结案程序审核,全程动态监控案件办理情况。
高继明在认真听取会议通报和参会人员发言后,对进一步深化省院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案管办通报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业务部门要进一步学习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顺应司法改革大方向,认清强化案件管理工作的必要性,牢固树立“案件责任到人”思想,明确“权利在、责任在、监督就在”的执法理念。二要切实配合案管办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流程监控工作。案管办与业务部门要通过各自的流程监管员加强沟通联系,做好办案部门结案初审和案管部门巡查反馈,实现个案办理全程、同步、动态监督,情况通报细化到个人。二是规范案件信息填录。各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填录工作,确保案件承办人填录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完整,以免影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三是抓紧积存案件清理。对案管办核查出的积存案件,要按照路志强检察长“抓紧清理、明确任务、靠实责任、限时办结”的批示要求,全面摸清积案底数,逐案分析积存原因,区别情况尽快处理。四是再次做好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成员推荐。在首次推荐基础上,要充分考虑入选人员的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所办案件类型及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实践经验,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再次严格把关进行二次推荐。三是加强案管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一是加强日常情况交流。案管办与业务部门之间要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将案件管理和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对方,便于协调统一解决。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管办要定期组织召开业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影响系统应用、数据填录、流程监管、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协作配合。案管办在秉承热情周到的理念服务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立足案管工作职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真正发挥内部监督作用。业务部门也应当积极配合案管办工作,对案管部门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给予充分重视,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