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积极发挥案件管理职能作用助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近年来,酒泉市院案件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谋划和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找准服务和助推改革的着力点、结合点和切入点,在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梯次接续、前后衔接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保障司法责任制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该院发挥服务作用,推动司法责任制实践运行,服务完善办案机构及办案组织形式,积极适应全市两级院内设机构整合改革需求,调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部门配置和案件类型,确保检察职能配置更加合理,业务工作运转更加顺畅。两级院案管部门牵头协调办案部门搭建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类办案组织形式,根据办案实际及时调整检察人员身份密钥配置。二是服务落实权力清单。两级院案管部门按照《甘肃省市级检察院检察官授权范围的规定(试行)》和《甘肃省县级检察院检察官授权范围的规定(试行)》,调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各类检察人员的权限配置和各类法律文书最低审批权限,落实下放司法办案权限改革要求。该市院案管办制定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各类案件审批表填制规范和操作手册,调整发送路径、栏目填制、签名用印等要求,切实体现“谁办案,谁负责”的责任要求。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关于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试行)》,该市院案管办研究制订了《酒泉市检察机关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实施细则》,细化了领导办案制度,保证领导直接办案更具可操作性,促进院领导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履职尽责示范作用的充分发挥。该市两级院案管部门分别举办司改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培训班,分批对全市检察官进行培训,使各类检察人员尽快熟悉改革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新的运行模式,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落实到系统运行中。
该院积极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案管部门牵头业务部门确定各类案件轮案规则,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分案配置进行调整,确保分案机制落到实处,加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实时监控,对发现的法律文书制作瑕疵和使用不当以及其他违法违规办案情形,根据情节严重进行口头预警或者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确保司法办案规范有序。根据该市委政法委《年度案件评查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和《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规定,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深入查找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补强“短板”,大力促进执法办案规范运行。为了贯彻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根据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该市院案管部门研究制订《酒泉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检察官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履行综合业务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所形成的各种资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真实准确反映检察官工作业绩。
今年以来,该市院案管办联合技术部门对各基层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系统监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基层院进行整改,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落实。按季度编发《案件管理工作情况通报》,运用统计数据对司法责任制背景下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了详尽分析,既督促了检察官办案,又为该院党组及时掌握检察官办案情况提供了依据,确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要求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