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官亲”违规经商需拆除“权力伞”

14.01.2015  12:46

  近来,从巡视反馈情况中可以看出,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成为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也成为多名领导干部落马的重要线索。“近水楼台先得月”成为导致腐败的重要隐患,已经引起了中央纪委等监督执纪部门的高度重视。

  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干部心系发展、心念百姓,坚持秉公用权、阳光用权,权力就能释放出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产生推动发展、造福百姓的正面效应。相反,权力一旦与利益相互粘连,甚至是混合发酵,就会产生变质。正因如此,党和国家明文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亦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去年,中组部就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了集中规范清理,保证了规定的应有效力。

  尽管反腐败、转作风的力度在逐渐增大,效果也日益明显。然而,在反腐的重压之下,也出现了腐败的“变异现象”。相较于直接参与经商的高风险,一些问题官员往往更愿选择“曲径通幽”:他们利用手中职权和职务影响,为子女、亲属等“官亲”违规经商办企业大开“绿灯”,自己从中“坐收渔翁之利”,有的甚至当起呼风唤雨的“幕后老板”,以求掩人耳目、隐藏腐败。

  事实上,官员为“官亲”办企业写条子、打招呼,看似是轻描淡写、举手之劳,实则却严重破坏市场规则和公平正义。在条子、招呼的背后,往往是权力“保护伞”的裹挟和压迫。特别是在有些地方,当权大于法的时候,规则制度就沦为了一纸空文,官商勾结就会大行其道。在“官亲”违规经营的背后,也夹杂着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和贪污腐败。加之由于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此类问题往往更具危害性和破坏力。因此,遏制“官亲”非法经商谋取利益,关键要拆掉其背后的“权力伞”。

  一方面,要织密“监督网”,让阳光穿透“权力伞”。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摸清其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同时,要积极畅通监督渠道,调动民众监督、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形成系统完善的监督网络,将官员置于无死角的监督之下,便于及时发现问题。

  另一方面,要锻好“惩处链”,从根部拆除“权力伞”。既要依法对涉案人员予以立案调查,更要追究“官亲”背后官员的相应责任,确保“拔出萝卜带出泥”,彻底拆除“官亲”非法经商的“保护伞”。与此同时,对于明知下属存在问题却不管不顾的单位领导,也要按情况追究其连带责任,以切实将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文/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