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核查工作方法 着力推动“两个办法”贯彻落实

12.09.2014  19:28

  近年来,核查处积极探索核查工作新方法,通过推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政府审计事项备案制度和加强联合促进核查结果运用等手段,着力推动“两个办法”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

  主动出击,推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政府审计事项备案制度逐步推行。按照《甘肃省社会审计机构实施政府审计事项管理办法》要求,今年年初,核查处派出人员走访省国资委、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省环保厅、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兰石集团等单位,督促各单位就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政府审计事项向省审计厅进行备案。备案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增强了审计核查工作的主动性,使得审计机关在掌握各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政府审计事项的基础上,制定翔实可行的核查工作计划,促进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不断提高。

  多辟渠道,有效促进核查结果充分运用。一方面,注重与财政、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参加省政府国资委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年报任务布置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召开的年终代表大会等会议,促进各单位逐步将核查结果作为推介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承担政府审计、评估事项的重要依据,逐步加大审计核查成果的运用。另一方面,促进各市州审计局完善核查工作制度,为核查结果充分运用奠定制度基础。在“两个办法”的基础上,酒泉、嘉峪关、武威等市出台了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审计项目管理办法,其中,定西市根据核查结果建立了社会审计机构执业情况诚信档案,促进了核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供稿:社会审计核查处 李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