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民政局准确核查家庭收入努力打造阳光低保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玉门市民政局就全市低保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作了统一安排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召开座谈,积极借鉴外地先进做法,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比对办法,明确界定了家庭收入的范围,拓宽了核查比对的途径和办法。新的核查比对办法实施半年以来,有效解决了低保家庭收入核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实现准确核查家庭收入工作上迈进一大步,打通了阻碍低保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进一步提升了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得到群众的一致赞成。
一、覆盖家庭收入全部内容,做到核查不遗不漏、真实准确。随着我市城市化的推进和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渠道丰富繁杂,家庭收入呈现多元隐形的态势,申报城乡低保的低收入家庭收入尺度难以把握。市民政局把核查家庭收入作为重点工作,总结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农林牧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餐饮业等生产经营性收入;二是工资性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及各类保险金、保障金、赔偿金等;三是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变卖出租家庭财产收入、承包转租土地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等财产类收入;四是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亲友馈赠、继承的遗产、赡养费(抚养费或扶养费)、粮食直补、农资补贴、土地征用补偿等。通过实行全面核查家庭收入情况,保证了把家庭收入查的真、查的实、查的准,避免了低保工作的第一环节出现误判问题。
二、搭建信息核查求证平台,民政部门与其他单位联手结网。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民政、房管、公安、工商、税务等1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部门核查联动机制。同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由各职能部门向民政部门提供需要的核查信息。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提供居民拥有房产、房产交易和出租情况;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居民拥有车辆情况;税务部门负责提供工商户纳税情况;银行、证券等金融部门负责提供居民银行存款及股票、债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情况;供水、供电、燃气、电信等部门负责提供居民家庭相关消费支出情况;计生部门负责提供家庭计划生育情况等等。在操作实施上,一是市民政局挑选六名业务素质较好的同志,成立了“申请社会救助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要负责做好居民家庭收入核查工作。把掌握家庭收入作为第一手材料,确定核查重点,做好向有关部门索取相关居民家庭收入信息的准备。二是对申请低保群众讲清政策,讲明制度要求和工作程序,征得理解与支持。凡是申请低保救济者,都要事先签订《同意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自愿接受民政部门对其家庭收入情况进行相关核查。工作人员承诺在核查过程中,对其家庭收入情况严格保密。三是将初步核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即时向有关部门发送给予帮助核查的请示函,待对方反馈核查内容信息后,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综合评判,以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救济标准。
三、健全完善有效措施,推进公平低保深入实施。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家庭12508户34120人,按照低保工作动态化管理的要求,对低保家庭进行有效期管理制度,定期对低保家庭的收入状况进行入户核查。为确保家庭收入核查真实准确,市民政局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努力打造公平低保。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国家实施低保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低保工作,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自觉做到不骗保、不赖保,旗帜鲜明的反对个别人持有的“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的错误认识。通过广大群众觉悟的提高,行动的自觉,来提升低保工作公正公平的基础水平。二是加强纪律约束。建立严格的低保工作制度,使每一级、每一步的工作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求市、乡、村负责低保工作的同志,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公正把关。对帮助申请对象隐瞒真实信息的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取消低保救济资格。三是用好核查结果。家庭收入水平,是低保工作考量的刚性指标。在吸纳低保对象上,坚持以家庭收入核查结果为重要依据,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超出保障标准的应退尽退。(玉门市民政局 陈兴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