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保厅召开核与辐射环评机构交流座谈会贯彻落实环保部强化相关环评机构监督检查要求

14.04.2016  19:37

              4月12日,甘肃省环保厅核安全处牵头在兰州组织召开了全省核与辐射环评机构交流座谈会,在省内开展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19家环评机构及省厅核安全处、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环保厅(省核安全局)肖铮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组织传达学习了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强核与辐射环评机构管理、落实评估考核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形势和管理要求。核安全处及核安全中心的相关同志针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技术评估过程中的重点问题予以了明确、提出了要求,并着重就即将出台的《甘肃省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解读。

              为充分吸纳建议、促进交流,会议组织各环评机构代表就如何进一步规范环评工作管理、提高评价工作质量进行了充分深入的讨论,在总结经验、互为借鉴的基础上,广泛征集《细则(试行)》修改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强化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最后,肖铮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分析了当前环评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总结了我省核与辐射环评工作的突出特点,重点指出了核与辐射环评工作中存在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报告编制质量有待提高、报告修改时间较长、公众参与力度有待加强、资质登记不够及时等5个方面的问题,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充分认清形势,切实承担起咨询服务责任;二是严格标准执行,贯彻落实好审批管理制度;三是加大管理力度,努力提升报告编制水平;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大力推进优胜劣汰机制落实。同时,着重强调了在《细则(试行)》的贯彻执行过程中,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中坚决落实、实施中反馈改进,确保考核规范、方式有效、指标科学、结果公正。

              此次会议,进一步畅通了管理、评估部门倾听意见建议、完善管理模式的信息渠道,搭建了各环评机构交流经验、取长补短的交流平台,对于促进我省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管理质量水平提升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