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首次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省级环保督察

02.09.2021  09:52

   中国甘肃网9月1日讯 (本网记者  程健)9月1日上午,记者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今年第9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季度,省生态环境厅针对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纳入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对甘南州、天水市等5个市州辐射安全监管情况开展了督察检查,这也是甘肃省第一次将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省级环保督察。

  据了解,从2016年开始,甘肃省先期对部分市州试点开展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督查检查工作。同时,将推动市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工作纳入省级“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明确了“每年3个市州、5年实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截止2020年年底,已组织指导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圆满完成辐射事故应急演练任务,实现市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全覆盖。

  本次开展的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督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市州关于全国、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辐射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核技术利用单位“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填报情况、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作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旨在通过督察检查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利用省级环保督察、省级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等时机,对市州监管人员进行“传帮带”,在资料审查和辐射工作场所实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管及检查要点和重点关注点,以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