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校车用得着25个“婆婆”管吗?

12.11.2014  14:47

  近日,广州出台了《广州市校车服务方案》,除了加强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外,特别确立了校车管理联席制度,全市25个部门都有管理校车的责任,以确保师生安全。(11月11日《信息时报》)

  俗话说,人少好吃饭,人多好干活。可是,管理校车不是体力活而是技术活,绝对不是部门越多越好。一辆校车竟然有25个“婆婆”管,这让“媳妇”听谁的好呢?其实,这么多的“婆婆”大都是挂名的,虽说给他们下达了指标,也不过是无关紧要的,可有可无的,他们基本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可管,最终必然陷入“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境地,沦落到名义上谁都管,实际上谁都不管的地步。

  常言道,好虎一个能拦路,耗子一窝喂猫的货。几个部门就能管理好校车,非得生拉硬扯进来25个部门,结果必然是互相依靠,互相推诿。年初,沈阳市于洪区发生校车补贴被冒领事件,冒领财政补贴近10万元。当地规定,每台校车都要经过教育、公安、学校、交通等6个部门盖章审核,但是,6个公章都没能阻止住明目张胆的造假。这说明“九龙治水”根本就是军舰开到小河沟里——行不通。

  在我看来,管理校车只需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质监部门等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就可以了。教育部门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校车驾驶人审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质监部门加强对校车生产企业的监管,杜绝不合格的校车出厂上路。这种“拉郎配”的做法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还会牵扯其他部门的精力,影响他们的工作。

  古人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外国管理校车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婆婆”,而是赋予校车“特权”确保安全,先进的经验为何不“拿来”呢?美国校车安全程度是私家车的40倍之高;法国规定,只有获得全法一级驾照方可驾驶校车;加拿大不允许任何车辆超越校车,如有违反除了罚款还要扣分,该国迄今校车事故为零。由是观之,赋予校车“特权”比增加“婆婆”更管用。

  文/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