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校车服务省级奖补专项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

17.07.2015  10:59

  甘肃新闻网兰州7月17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为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交通安全,支持各地加强学生用车安全管理,甘肃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校车服务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昨日,记者从甘肃省财政厅了解到,《办法》明确规定,奖补资金由省财政设立,主要对经当地政府审核批准(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为义务教育阶段提供校车服务的运营单位(车辆)进行补助,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以及冲抵地方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对所辖市(县、区)申请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每年于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省财政厅、教育厅报送当年奖补资金申请(不按时报送的,当年省级奖补资金按零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各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对运营单位(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与市场运营所产生的差价,按照市县财政实际投入数的30%进行奖补。(记者 欧阳海杰)

  原文标题:校车服务省级奖补专项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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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