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我校科技项目结余资金自列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研究单位: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科技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精神,现对我校已结题项目和 2014年 12月 31日前 到期未结题项目的结余资金进行自查梳理工作,以便于校自列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通知院内每一位教职工认真对待,按时完成此次工作。
一、工作步骤
1、凡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负责人于本周一至周三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核账,统计个人名下所有涉及结余资金的科技项目和金额(附件1)。
2、 2014年 12月 31日 前到期未结题项目必须向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附件2)后再重新立项。
3、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方向,合并结余资金,自设项目题目,向学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提交学校自列项目立项申请报告(附件3)。
4、学校计划财务处将于 10月 27日 冻结相关科技项目的结余资金,待自列项目立项后再进行资金使用。
二、注意事项
1、所有涉及结余资金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 10月 22日 (本周四)下午5点前将项目梳理情况和自列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上报科学技术处项目科,便于进一步核实相关材料。
2、逾期不上交梳理结果和自列项目申请报告的,学校将视为项目负责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联 系 人:王国荣
联系电话:7631105
地 点:办公楼505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 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