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立民副校长主持召开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会

16.01.2015  20:26

 

 

为做好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专项评估的重视,深化对评估工作细节的把握,1月16日下午在干训楼第一会议室,肖立民副校长主持召开了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会。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研究生秘书及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副处长高国富组织与会人员对《甘肃政法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巩海平处长从评估依据、评估范围、评估组织、评估方式、评估程序等方面对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进行了细致地安排部署,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肖立民副校长在讲话中强调,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他指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根据本次专项评估的结果,直接对学校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作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学位办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深刻领会评估指标体系内涵,全面掌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科评议组及法硕教指委对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的要求,在自查自评与整改环节中做到思想到位、目标明确、措施有效。第二、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领导小组是统领全校评估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评估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部署。各领导小组成员,尤其是各二级学院院长,必须深入到评估工作第一线,负责搞好本单位的评估工作。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必须全面加强全校评估工作的执行、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强化分工,把评估任务落实到人。第三、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要明确评估是手段、诊断是目的,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评估走过场、形式化,着力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自我评估达到预期目标。第四、明晰权责,严明纪律。评估工作相关人员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分工和方法步骤等各项具体环节,环环扣紧,层层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要严明评估纪律,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保证自我评估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