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校方责任险 44万学生受益
【本报讯】10月22日,记者从全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培训会上获悉,我市校方责任险去年共有1080所学校投保,439125名学生受益,共计保费3386283.5元。在报案理赔的统计中记者看到,发生在操场、楼道台阶的案件最多,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我市首次普及教职工校责险
市教育局校安办主任胡克显告诉记者,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任何一起校园内的学生人身伤害事件,都会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学校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和隐患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建立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推行校方责任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规避、转移学校经济风险,为学校和师生提供安全保障服务的重要手段。据了解,我市2014-2015学年度学生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学校1080所,投保学生439125人,共计保费3386283.5元。各县区及市直学校分别为:城关区保费630775.50元;七里河区保费333457元;安宁区保费135760元;西固区保费140093元;红古区保费151188元;皋兰县保费137920元;永登县保费342346元;榆中县保费467333元;兰州新区保费100243元;市直学校保费947168元。另外,去年也是我市首次购买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投保人数34502人,共计保费1728075元。各县区及市直学校人数分别为:兰州市直学校9583人,皋兰县2116人,榆中县4799人,永登县4743人,新区1233人,红古区2098人,城关区4065人,七里河区3048人,西固区1817人,安宁区1000人。
操场、楼道伤害案件最多
学生校责险在全市上报的学生校方责任保险案件中,发生在操场、楼道台阶的案件最多,占校责险案件的三分之二以上,以跌伤、撞击伤导致的骨折及软组织损伤为主。主要原因是课间活动、体育课、运动会等活动所致。此类事故学校一定要重视,加强课间活动、体育课、运动会的安全管理与防护,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在教职工校责险案件中,发生在操场、教室、办公室、上下班途中案件共有67笔,其中操场受伤案件25笔,反映出部分学校老师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各校校安办在加强学生安全培训的同时,要提升教师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不及时报案将影响理赔
据了解,我市校责险分险种来看,学生校方责任保险包括无过失责任险、食品卫生责任险、实习生实训险等,由于开展时间较长,认知度高、示范效应好,公办学校投保基本达到100%;对于全省新推广的教职工责任险一些县区和学校没有按人数做到应保尽保。教职工校责险与学生校责险一样,是政策性险种,是维护学校、教师利益的刚性需求,是转嫁校园风险渠道的拓展和延生,应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另外,案发后,学校的报案时间延迟数天至数月时间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给保险公司的查勘、取证工作带来了不便,也给事故责任的判断增加了难度,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案发后48小时之内报案,争取及时处理。另外,责任险的追诉期是案发后两年时间,如果案件不能及时处理,超过追诉期不能理赔的,必然会给学校带来经济损失。
□记者孙亚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