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第二批示范校国家验收结果和组织开展第三批示范校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18.12.2015  17:53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第二批示范校国家验收结果和组织开展第三批示范校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部分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国家三部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第二批示范校国家验收结果和第三批示范校省级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二批示范校国家验收结果

(一)在学校总结自查、省级验收检查的基础上,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第二批立项学校进行了综合评议和现场抽查,10月底,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5]48号),我省天水农业学校、水利水电学校、环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静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武威市凉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定西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等6所学校通过国家验收,正式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市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对通过国家验收的学校挂牌确认。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机制创新,指导和支持示范学校加强“后示范”建设,推动示范学校在2020年前率先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要搭建日常交流平台,经常性组织跨学校、跨区域研讨活动,推动各学校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教法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师和校长培训等方面形成合力。要发挥示范校的骨干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深化和推广项目成果,带动区域职业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要继续提炼和拓展建设成果,深入挖掘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成果和经验,持续推动学校各专业、各环节办学水平的提升,着力打造职业教育品牌。要积极承担职业教育改革任务,努力在吸引行业企业参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内部管理等方面率先取得新的进展。要深入开展跨学校、跨区域合作,服务精准扶贫等全省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加大对薄弱学校的帮扶,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为确保项目建设成效的持续提升,省上三部门将对项目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监测,对办学质量和效益严重下滑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摘牌,取消示范学校称号。

(二)庆阳市技工学校通过省级三部门组织的验收,但在国家三部委组织专家综合评议中,因个别指标未达到示范校任务书要求(具体问题待国家三部委通报后另行通知),暂缓通过国家验收。请庆阳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指导学校尽快整改完善,与第三批示范校同期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国家再次验收。

二、关于第三批示范校省级验收工作

近期,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将对全省第三批国家中职示范校项目进行省级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时间安排

12月14日-19日

(二)省级验收的程序及方式

省级专家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访谈座谈、现场考察等方式,全面检查项目学校建设情况,对学校建设过程质量监测数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逐校给出评价意见,填写省级评价表,并对项目学校进行排序。

具体验收程序为:

1.考察学校整体发展情况,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2.分头查阅相关资料,与学校相关人员座谈,审核学校建设过程质量监测数据、经费使用情况,填写《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评价表》(见《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检查验收指南》(简称《验收指南》)第六部分)。

3.召开反馈意见会。

(三)项目学校的主要任务

1.完善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学校在其举办者指导下,对照国家三部委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开展自查,完善总结报告(具体格式见《验收指南》)。

2.系统总结建设成果。一是要撰写提交典型案例,二是要制作建设成果视频资料,三是要提交重点成果佐证材料,在学校示范校建设网站中开辟专栏进行全面集中展示。(典型案例、视频材料和佐证材料格式见《验收指南》)。

3.提供建设过程质量监测数据。各项目学校要提供每次建设过程质量检测数据,作为验收检查的重要依据。

4.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5.各项目学校在充分吸收专家意见并对相关资料修改完善后,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在示范校管理系统提交,纸质材料、视频资料(光盘)一式四份于12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

(四)有关要求

1.有关市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要指导项目学校按照《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11〕7号)、《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5号)等文件精神,全力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教育部等三部委将在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公布项目验收指南,请各项目学校及时下载,网址:(http://www.tvet.org.cn)。

2.验收期间,学校示范校创建相关人员必须在岗,随时准备接受工作问询;学校相关仪器、图书、实训室必须保证随时都能打开。

3.学校向专家组提供的纸质资料为:《任务书》、《实施方案》、总结报告、典型案例材料、建设过程质量监测数据、经费使用自查表。

4.学校所有备查材料和佐证材料必须集中陈列,条目整齐,便于查对。

5.学校汇报和专家质询会环节,当地教育、财政、人社和学校主管部门、举办方负责人参加。

6.本次验收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要求,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检查验收活动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不馈赠礼品和土特产,食宿按规定标准执行。

附件:省级专家组成员名单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日

 

 

 

 

 

 

附件

 

省级专家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    陈保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正厅长级)

副组长    张方明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成    员    任全春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刘胜利    省煤炭工业学校校长

                陈胜利    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张    昭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研究所讲师

                        苏博文    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主任

(电话:18993580389)

验收兰州理工中专、兰州女子中专、兰州城建学校

第二组:

组    长      赵喜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副组长      时宁国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成    员      路晓峰    省财政厅教育事业处处长

                  陈军武    省水利水电学校校长、高级讲师

  何生玉    凉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高鸿斌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孙祥宁    省教育厅职成处干部       

(电话:17793128005)

验收庄浪县职教中心、泾川县职教中心、陇东职业中专

第三组:

组    长      王丽萍    省人社厅副厅长

副组长      陈逸平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成    员      王宁梅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黄    刚    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高级讲师

                  张瑞峰    定西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罗广元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主任

                  罗    磊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处主任

(电话:17793128005)

验收省中医学校、省石化技工学校、陇南卫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