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二届十七次会议

24.11.2015  10:38

11月20日上午,校党委常委会二届十七次会议在校本部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学校学习贯彻意见,听取了纪念路易•艾黎诞辰118周年暨路易•艾黎研究中心成立筹备等情况的汇报。校党委书记阎晓辉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及我校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今年1月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7月又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党的群团工作,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重视。11月省委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群团工作创新发展的措施办法,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凝聚强大力量。学校要充分认识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领会省委书记王三运同志讲话精神和省委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加强群团阵地和基层组织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学校改革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努力开创群团工作新局面。会议强调,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一是强化认识,认真组织全校各级群团组织学习贯彻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明确方向,保持和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三是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我校群团工作更上新台阶。结合学校实际,各级群团组织和群团干部一是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分析解决我校群团工作存在的问题,强化群团组织的作风建设。尤其是王三运书记指出群团干部要聚焦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四化”现象,其中“机关化和行政化”问题,在我校群团干部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要认真加以整改。二是要把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在各项群团工作和活动中,全面提升群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三是要切实抓好改革创新,着力在工会和共青团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上下功夫,切实做好群团工作。

会议听取了党委(校长)办公室关于《兰州城市学院职员工作规范》、《兰州城市学院印章管理办法》、《兰州城市学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兰州城市学院规章制度制定办法》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兰州城市学院印章管理办法》、《兰州城市学院规章制度制定办法》,会后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修改完善,印发实施,并组织二级学院和机关处室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会议强调,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以科学有效、符合实际的制度为先导,才能做好工作。“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确定后,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因此,学校领导和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杜绝因不遵守制度或对制度执行不力造成工作延误的情况。

会议听取了党委宣传部关于纪念路易•艾黎诞辰118周年暨路易•艾黎研究中心成立筹备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纪念路易·艾黎诞辰118周年暨路易·艾黎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工作方案,会后由纪委书记王基牵头,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整合校内资源,将路易·艾黎教育思想研究会纳入路易·艾黎研究中心;同意将路易·艾黎纪念馆搬至培黎校区旧图书馆二楼,并在培黎校区旧图书馆二楼设立路易·艾黎研究中心办公场地,将当代敦煌文化艺术创意研究中心搬至培黎校区旧图书馆一楼;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校本部西校门门口道路铺设工作,以及12月2日上午“纪念路易·艾黎诞辰118周年暨路易·艾黎研究中心成立仪式”的备用电准备工作。会议强调,路易·艾黎是学校巨大的无形资产,弘扬路易·艾黎精神,用好路易·艾黎的宝贵声望,将有助于加快学校的国际化,推进学校发展和建设。因此,深入挖掘路易·艾黎的教育思想,总结培黎石油学校多年来育人的历史和积淀,弘扬优良办学传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成立路易·艾黎研究中心,并通过研究路易·艾黎教育思想使广大教师深刻体会其内涵并很好地贯彻到应用型人才培养之中,使学生成长为能吃苦、讲实干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对深化学校各项改革、加快转型步伐,将发挥重要作用。学校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紧密团结、协调一致,做好纪念路易·艾黎诞辰118周年暨路易·艾黎研究中心成立各项工作。

会议听取了教务处关于2015年第二批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同意教务处提出的2015年第二批实验室建设立项项目。会议强调,高等学校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学校从各学院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意见,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实验室。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制,本着科学、实用、节俭的原则,推进实验室建设工作;要科学管理,明晰权责,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教学工作、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资金使用要符合规范,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执行;要与实训中心建设相结合,长远规划,避免浪费和重复建设,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会议听取了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关于《兰州城市学院2014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兰州城市学院2014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会后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修改完善,及时上报省教育厅、教育部评估中心;各二级学院负责起草各自学院的201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会议强调,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学校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因此,校内各部门,尤其是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注重平时对材料和数据的收集积累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和迎接教育部审核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听取了信息网络中心关于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度出口带宽及链路租用协议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同意信息网络中心提出的2016年度出口带宽及链路租用协议第四方案。会议强调,我校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学校高度重视,加大投入,为努力提高校园信息化水平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希望信息网络中心等有关部门,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加快进度,做好校园信息化建设的相关配套工作。

会议听取了后勤管理处关于兰州城市学院1号行政楼南侧景观改造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1号行政楼南侧景观改造方案,由后勤管理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细化设计方案,将1号行政楼四周景观均纳入改造方案,进行整体改造。会议强调,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具有时代精神的校园文化,良好的育人环境,可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建设并改善校园景观,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安宁的育人环境,对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培养师生良好的道德文化修养,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后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景观改造方案,严格遵守招投标程序,做好景观改造工作。

会议听取了发展规划处关于“十三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发展规划处制定的“十三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会后由发展规划处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修改完善,上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会议强调,省教育厅为科学编制“十三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各省属高校报送本校建设规划,省发改委要求报送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这是一项关系到学校未来发展建设的重要工作,因此,一定要结合学校实际,通盘考虑,科学规划,积极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作为明确“十三五”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与任务的有力抓手,为教育厅科学统筹提供依据,为提升学校基础建设水平打下基础,同时,要通过申报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为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听取了基本建设处关于教师公寓建设中需要学校承担的建设费用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同意两校区教师公寓建设中地下车库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预留住房、校本部四号楼拆迁补偿等费用由学校承担。会议强调,教师公寓建设是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学校各相关部门要统一认识,紧密团结,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好;依法办事,科学决策,推进教师公寓楼建设;民主管理,科学管理,将好事做实、实事做好。

会议听取了党委组织部关于党员发展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同意发展柴琳等466名同学为中共预备党员,会后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会议强调,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是社会主义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做好高校组织发展工作,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也关系到高校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合格人才,同时还关系到高校的政治稳定。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做好高校的组织发展工作,对大学生中的非党员优秀青年在政治上进行引、帮、带,将发展党员工作的培养关口前移,增强党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提高青年学生的政治素质。同时,要完善制度、强化环节,拓宽培养考察渠道,及时把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会议还研究了干部任免有关事宜,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