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二届六次会议
4月24日,校党委常委会在校本部第一会议室召开二届六次会议,讨论《兰州城市学院理事会章程》、《兰州城市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校党委书记阎晓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党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发展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同意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名单,会后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会议强调,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是社会主义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做好高校组织发展工作,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也关系到高校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合格人才,同时还关系到高校的政治稳定。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做好高校的组织发展工作,对大学生中的非党员优秀青年在政治上进行引、帮、带,将发展党员工作的培养关口前移,增强党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提高青年学生的政治素质。同时,要完善制度、强化环节,拓宽培养考察渠道,及时把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会议听取了党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免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强调,干部队伍是学校管理的骨干和核心,干部队伍的能力与活力,事关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学校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对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整,目的在于更好地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各级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发扬“螺丝钉”精神,服从学校整体安排,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快转变角色,加强业务学习,科学谋划工作,制定可行措施,推动工作的开展,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听取了党委(学校)办公室关于《兰州城市学院理事会章程》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兰州城市学院理事会章程》及理事会建议名单,会后由党委(学校)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交由理事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正式启动成立理事会筹备工作。会议强调,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学校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部门、杰出校友、知名企业家、校内代表等组成的大学理事会制度,并通过章程的制定和具体工作的开展,努力将理事会建设成为学校民主管理、各方利益诉求合理表达的重要平台,成为学校加强与社会联系、筹措和管理大学发展基金的重要机构,从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听取了党委(学校)办公室关于《兰州城市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兰州城市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会后由科研处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交由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大会讨论通过。同时,正式启动成立学术委员会筹备工作。会议强调,建设学术委员会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教战略、促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核心工作之一。因此,要切实做好学术委员会的建立、章程制定等工作,构建科学合理、运行规范、统一协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厘清校内各级、各类学术组织相互之间的关系,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确保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听取了体育学院关于成立甘肃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兰州城市学院代表团团部及经费预算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同意成立甘肃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兰州城市学院代表团团部,具体负责参赛的组织、联络等工作,并报甘肃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组委会备案;同意参赛经费预算及奖励标准。会议强调,甘肃省大学生运动会是我省规模大、规格高、影响深远的综合性大学生体育比赛。我校组团参赛,一方面是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顽强拼搏、超越自我、实现梦想、展现风采的舞台,另一方面也是通过比赛体现我校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加强学校与兄弟院校的交流与沟通,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因此,学校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相互协调,做好赛前的训练组织、后勤保障等工作,争取取得好的成绩。
会议听取了基建处关于培黎校区学生公寓设计方案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基建处提交的培黎校区学生公寓设计方案二,由基建处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拿出新的设计方案。会议强调,一是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尤其是学校的建筑项目,是民生工程更是良心工程。因此,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履职,设计方面要有超前性和预见性,在细节方面体现对人文关怀,切实改进学生住宿条件和生活环境;质量方面要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确保各项建筑工程都是优质工程。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三部委”《意见》等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对高等学校在基建(维修)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和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自律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办事;纪委监察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出问题。
会议还就近期工作做出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