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表彰大会暨青年诗会
5月4日,我校隆重举行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表彰大会暨青年诗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马礼、李玉基出席表彰大会并为获奖组织和个人颁奖。马礼副校长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向全校广大青年师生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祝愿,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了祝贺。校内各单位负责人和1000多名团员代表、团干部代表参加表彰大会并观看了青年诗会。
表彰大会授予法学院团委、民商经济法学院团委、经济管理学院团委校级“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2013级财经法务班团支部等22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称号;授予陈怡等217名同学“优秀团员”称号,授予王冬梅等213名同学“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赖文等317名同学“素质拓展标兵”荣誉称号。
“五四精神犹如一团焰火,燃烧于五千年沉淀,燃烧了百年没落与腐朽,燃烧着新时代的我们永远充满着激情与豪迈,昂首阔步向前……”民商经济法学院团委书记苏婷婷的朗诵为五四诗会与青年诗会拉开了序幕。青年诗会由各学院团委书记分别为自己学院的表演队伍“代言”,青年师生们通过朗诵表达了对近代中国遭受凌辱的悲愤,对革命先烈们的追思与敬仰,对新时代青年责任的号召,旨在引导全校青年秉承五四精神,牢记使命、奋发有为,以坚定的理想信念、蓬勃的生机活力、强烈的进取意识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唱响新时代的青春之歌。
另外,在当日举行的甘肃省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表彰大会上,我校公共管理学院团委被授予“甘肃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校社团联合会主席汪付叶同学被授予“甘肃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同时我校团委被授予“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奖”,我校“中国梦·井冈情”专项大学生社会实践团等8支社会实践小分队被评为“社会实践省级优秀团队”,任文启、马生虎等8位教师获得“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称号;任斌等8名同学荣获“社会实践优秀队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