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清风正气 助名城建设

23.08.2014  13:02

  建设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既肩负着引领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光荣使命,也寄托着二十万飞天儿女对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为此,我们需要各级干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展示敦煌气派;需要各级干部拼搏进取、开拓创新,传承敦煌文化;需要各级干部勤政廉政、无私奉献,发扬敦煌精神;需要各级干部甘做路石、甘当“黄牛”,彰显敦煌风格。只有这样,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宏伟蓝图才能变为现实、造福人民。

  要深化认识,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科学内涵。党委的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必须从思想和行动上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主体责任是使命之所系,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强化党委在管党治党上的职责和义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居安思危,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善谋治党之策,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明白人、带头人。落实主体责任是职责之所在,党委的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党委认真履职尽责,反腐倡廉形势就会大好;反之,不正之风就会此消彼长,腐败案件就会频发多发。落实主体责任是发展之所需,建设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这项重大任务,需要通过干部作风的好转,促使党风政风好转、带动社会风气好转,从而汇聚起上下齐心谋发展、干群同心建名城的磅礴力量。

  要勇于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我们始终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执政理事、聚力发展、促进和谐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导责任“不缩手”。落实责任不留死角,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通过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实现了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规范用权不搞变通,深入开展廉政培训、廉政测试、廉政谈话、廉政报告、廉政周志“五位一体”廉政教育活动,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六个不分管”制度,全力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了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保障民利不打折扣,深入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矿产和土地资源招拍挂、政府采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等五个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7个方面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整风肃纪不讲条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简会议文件、压减“三公”经费,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要持续加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牵牢“牛鼻子”、种好“责任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抓好谋划部署,通盘考虑、协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保证。抓好选人用人,管好用好干部资源,重视在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培养、识别和选拔干部;完善干部交流和退出机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引导各级干部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都投入到抓发展、促和谐、建名城上来。抓好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加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教育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抓好案件查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案必查,严查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纠、以查促建,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抓好改革创新,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支持纪检机关转变工作职能、创新组织设置、强化主责主业,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