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婚姻档案,顺利报上户口

30.09.2014  18:29

  秦安县王尹乡南瓦村村民寇某某,2014年两次踏入县档案馆大门,查阅本人2009年离婚协议书。他和前妻于2009年协议离婚,女儿判给了他,因本人不便在老家父母处寄养,本人也在结束了一场不幸福的婚姻后外出打工,2012年在打工过程中结识一打工女,二人准备共同生活。女方同意将他前妻生的孩子接回家抚养。在报户口时当地派出所要其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不给娃娃报户口,没有户口孩子也不能在当地入学,这给孩子的教育造成了障碍。王尹乡寇某某利用“五一“放假之际,来寻找前妻,索要协议书,不料前妻也早已遗失。他又来到当初办理婚姻登记的县民政局,查有关婚姻档案,也没有查到。万般无奈之际,来到档案馆碰运气。档案馆查档人员认真查阅了2009年婚姻档案,查到离婚第143件时,查到了寇某某的离婚协议书,拿到复印件的寇某某高兴的说,“档案局民生档案整理的好,确实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这下娃娃能报上户口了,也能在我身边上学了,真是太谢谢了。”然后满意而去。档案在服务民生,尤其是婚姻档案在保障女性权利,解决子女问题上的作用也得到最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