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督查组督查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30.05.2014  23:25

      甘肃徽县网讯 (记者 刘亮)4月7日至9日,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鹏带队,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同志组成的市政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第三督查组,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了专项督查。

      董鹏(中)在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剑蓉(右一)的陪同下在永宁初中检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在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剑蓉的陪同下先后深入徽县一中、实验小学、徽县五中、永宁初中、蓝天幼儿园、银杏初中、嘉陵初中、徽县三中、徽县二中、榆树曹坝小学等3所城区学校、15所乡镇农村学校和2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企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学校负责人现场汇报,实地查看学校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应急预案制定、食品留样、食堂硬件设施、证件办理、营养计划产品来源以及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主体资格、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配送及食品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台账等情况。
      4月9日,督查组在徽县召开了市政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督查汇报会,政府副县长唐春梅代表县委、县政府对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汇报。督查组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查组认为:徽县徽县县委、政府领带高度重视、认识明确、安排部署及时。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多角度、多层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县委、政府对学校食品安全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到位,基础设施配备及时。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整,可操作性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能够形成合力,有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督查组指出:从检查中发现,徽县部分学校食堂还存在防蝇、防鼠、防虫三防设施设备不全,食堂备餐间未安装紫外线消毒灯,个别学校留样数量太少,留样记录不规范,采取家庭托餐方式供应学生营养早餐的学校没有与供餐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等一些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加强和改进。
      督查组建议:徽县县委、政府要根据省市学校食品安全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各有关部门定期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的投入。教育部门要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加强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限期办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各类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县食安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全县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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