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委办第一督查组督查临洮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17.10.2016  22:36

定西市安委办第一督查组督查临洮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定西市2016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定西市第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的通知》、《安全生产工作》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要求,10月10日至12日,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长柳生坠带领的市安委会第一督查组对临洮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第二季度督查企业隐患整改情况、标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集中复查验收和“回头看”,县政府副县长张湛勋,工业园区主任刘治军一同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督查了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顾地塑胶有限公司、甘肃银锋不锈钢型材有限公司、甘肃鸿盛岩棉科技有限公司、临洮铝业公司、临洮恒通热力有限公司、临洮县惠源水电站、甘肃天工集团杨家河一级水电站、临洮县供热中心、临洮玉井驾校、临洮县3家超市、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临洮县拖拉机厂等26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做到了列入全市执法检查计划企业、抓促帮带企业、应急执法企业全覆盖。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逐一进行了书面反馈,并逐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5份,限期整改问题隐患192条。督查组还现场指导了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危化品泄露及突发火灾应急救援演练”。

    督查发现,临洮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迅速。尤其是9月1日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县上和乡镇逐级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同时将会议精神贯彻到了各类企业之中,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明显提高。临洮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全县安全生产宣教氛围浓厚,县、乡安监工作群和职健、危化、非煤矿山等行业微信工作群运转有序。

    督查发现,临洮县安全生产工作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如下主要问题和隐患: 一是 个别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到最小单元。 二是 应急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应急演练不及时、不全面。 三是 安全生产信息化推进有待进一步加强,多数注册全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未对安全生产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未开展网上隐患上报。 四是 个别示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滑坡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柳局长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三次、四次安全生产全体会和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酒钢集团“8.16”事故教训,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身上。特别是标杆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企业领导层和管理层要切实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亲自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生产一线检查了解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目标责任书,实现领导与部门、部门与车间、车间与班组、班组与个人的四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和每一名企业员工。为进一步落实安全岗位职责,要做制度规章、操作流程全部上墙,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名称、运营维修情况、存在的风险隐患挂牌作业,确保生产和安全一体化。 二是 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按照不同工种制定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安全例会、班前会和“两微一端”,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能力,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同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一线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培训班,确保全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是 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认真开展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日巡查、周检查和月复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形成真实有效的检查台账、隐患整改台帐。 四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每年对应急预案及时完善修订,明确预案中各部门的相应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五是做好有限空间的确认工作。 实行作业审批制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工贸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县政府副县长张湛勋表示,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