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副州长魏贺生带队督查涉氨企业和油气管道占压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25.05.2016  17:56
临夏州副州长魏贺生带队督查涉氨企业 和油气管道占压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为切实加快涉氨企业安全隐患和油气管道占压隐患整改进度,根据省安监局专项督查涉氨企业反馈的安全隐患和州安委会2016年度第二次会议安排部署,5月23日至24日,副州长、州安委会副主任魏贺生带领州政府办公室、州安监局负责人,先后赴广河县、临夏市、临夏县专题督查涉氨制冷企业和油气管道占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在听取县(市)负责人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和油气管道占压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后,副州长、州安委会副主任魏贺生强调:涉氨制冷企业和油气管道占压隐患的整改责任重大,时间紧迫,若不及时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生产安全事故。为此,有关县市和部门要进一步靠实责任,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靠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加强整改,对照省上反馈的安全隐患,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和“三同时”要求,采取一企一方案、一企一班子的方式,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涉氨企业,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同时,必须指派专人盯死看牢,积极稳妥地处置好设备内存放的液氨;对责令限期整改的涉氨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期下,加快整改进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对无法整改的涉氨企业,要依法果断采取关停措施,同时制定专人负责将企业设备内的液氨予以清理,消除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办)安监站、村安监室要加大涉氨企业和油气管道的日常检查巡查和监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产生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验收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定立场、明确态度,对已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限时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报省州安监部门逐条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生产经营。要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在企业和油气管道沿线乡镇村社,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和油气管道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相关安全知识,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