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查处小官贪腐15人 67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07.02.2015  13:41

  中国兰州网2月7日消息  昨日,北京市纪委通报2015年第一个月办案“成绩单”。1月,北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67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包含1名局级干部、18名县处级干部。同时,1月共查处“小官贪腐”15人。

   上月2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昨日,北京市纪委通报了今年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数据显示,2015年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1543件(次),立案131件,增长39.4%。

  通报显示,1月北京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虽然去年北京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力度已创改革开放以来最高点,今年查案力度比去年同期还要高。据统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67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比增长17.5%。这相当于平均每天都要处分至少2人。

  在被处分的人员当中,包含局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13人。共有2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在去年共查处194件“小官贪腐”的基础上,今年北京继续提出将坚决惩治“小官贪腐”问题,特别是在乡镇街道基层干部中。对此,市纪委昨日在通报中表示,今年1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12人,“小官贪腐”15人。

   多个区县立案数量高于以往

  市纪委同时还通报了1月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情况。从立案数量来看,门头沟、海淀、怀柔、密云四个区县都达到了10件或以上。

  和去年同期相比,10个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数量都高于以往。其中,昌平区立案数量增长力度最大,增长率达到了700%。

  从区县昨日公布的查处干部力度来看,郊区县查处的人数更多。其中,延庆县一月共查处8人,通州、昌平、怀柔均查处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