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院“三查”“四对照”着力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

19.05.2015  17:31

        为增强规范司法行专项整治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专项整治活动第二阶段,礼县检察院采取“三查”、“四对照”方式,把查找问题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征求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在机关内部开展了“四对照检查”活动。一对照“检察人员纪律”,查干警事业心和责任心;二对照人民群众的要求,查工作作风;三对照办案规定,查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四对照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查执法规范性。随后,以“三查”方式全面查找了司法不规范问题,做到了查找问题多方位,征求意见全覆盖,整改落实不空泛。一是 “自查”不怕丑。及时召开部门干警会对各部门司法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各分管检察长点评,各办案部门严格对照职业道德和检察人员纪律,以及在办案工作中执行《刑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自觉揭摆执法不规范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撰写《自查报告》,并在院务会上进行交流发言。二是“互查”不留情。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互查。对自侦部门去年决定撤案违反规定、没有报上级院审批的问题进行通报的同时,对公诉部门滥用退回补充侦查权限、自侦办案中扣押涉案款物程序不规范,控申、民行等部门运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案不规范、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等现象严肃开展了“互查”,帮助解决了办案中存在的不严格、规范司法问题,产生了“通报一案,震动一片”的连锁效应。三是“评查”不走空。在自查互查的基础上,坚持内查外调,开门纳谏,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走访和开设举报电话和网络信箱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律师等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30多份,收到了反馈意见和建议12条。
        通过内外结合,多管齐下,礼县院在该阶段共征求到涉及“检察职能发挥不全面,自侦办案力度不大、公诉、侦监、案管部门办案过程中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制作不规范、系统操作不规范、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不规范、律师接待不规范,涉案财物处理不规范、对侦查、审判机关执法不规范问题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自侦、技术部门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侦查、羁押、同录、结案处理等相关环节不规范遵守办案纪律及程序、控申部门存在信访渠道不畅,控告、申诉受理体系欠规范、办理标准和审批程序不太完善”等意见建议10多条。
        目前,礼县院正对检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整、即知即改”,条条对照、制订措施,下力气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