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2·17”枪杀案:“我只是想拿枪吓唬一下债主”

30.10.2015  10:51

    原标题:“我本来只是想拿枪吓唬一下债主” 庆阳“2·17”枪杀案昨日在华池县开庭审理 嫌犯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受审

  嫌犯违法使用的枪支。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10月29日,震惊庆阳的“2·17”枪杀案在华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张涛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提起公诉。原本是亲如兄弟的朋友,却在大年三十的前一天,因没能按时归还5万元的欠款双方发生争执,债务人连续向朋友开枪致其当场死亡,往日的兄弟情谊在那一瞬间被彻底击碎……

  案件回放

   借贷引纠纷 大年三十前一天发生凶案

  10月29日,震惊庆阳的“2·17”枪杀案在华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家伙,怎么能干出这种忘恩负义、伤天害理的事情……”当张涛被法警带进法庭时,遇害人罗耀珍的妻子袁婷顿时嚎啕大哭,对着张涛喊出了自己的悲痛和愤怒,并几欲冲向张涛,被法警及其家人劝止。

  检方以“张涛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提起公诉:2015年2月17日,是农历大年三十的前一天。在这个大家都忙着购办年货,期待家庭团聚的日子,家住庆城县的罗耀珍一家人也忙得不亦乐乎。然而,没有想到的是,罗耀珍好友张涛的一个电话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宁静。

  罗耀珍系庆阳市三十铺镇十五里铺人,家有年迈的老人和两个未成年的儿女,因为多年经商,家境十分殷实。罗耀珍于2010年在经商的过程中认识了张涛,多年来两人关系融洽,兄弟相待,罗耀珍经常为张涛借款以助其发展事业。时至2014年年底,张涛共欠罗耀珍360余万元。在罗耀珍多次催要后,张涛曾主动答应在年底前还款20万元。

  2015年2月17日,大年三十的前一天,张涛给罗耀珍转款15万元,剩余的5万元仍没有到账。当日18时许,罗耀珍致电张涛父亲张川宝询问为何未能如约还款事宜时,张川宝与罗耀珍在电话中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当日18时左右,罗耀珍给张涛的父亲张川宝打了一个电话,主要是说还钱的事情,大概意思就是原本说好的年前还钱,为啥没有如约全额到账,但是到后来双方开始在电话中争吵,张川宝开始骂脏话,‘你借钱是你爱借,钱是我儿子借的,现在我也不认这个账了。’甚至还说,‘就是因为你给我儿子借钱才把他带坏了,有本事你上来,你是你爹的亲生娃的话你就上来,看我把你收拾了还是你把我收拾了,老子等你。’”说起这件事情,袁婷详细地复述了当时的情景。“当时罗耀珍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开着免提,所以我也听到了部分通话的内容,打完电话后他非常生气,当时我还劝说他要过年了有什么事情都要好好和人家说。他当时说,没有什么事,你回家去,把饭做好等我,我一会儿就回来了,没想到我走后他就去了华池县,更没有想到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当日下午,罗耀珍叫来罗平、罗政、罗杰、王占平、李定昆等亲朋一同驾车前往华池县找张涛讨说法。在途中,张涛电话联系到罗耀珍,约好在华池县南河桥附近见面。19时20分,罗耀珍等人和张涛在华池县气象局门口的公路边相遇。

  “当时张涛过来站在车门旁,罗耀珍在开车门时碰了张涛一下,由于情绪激动下车后又打了张涛几个耳光,并询问为什么不能如约还钱,随后两人一同来到张涛的车前,后来罗耀珍让张涛把他父亲叫来。此时张涛乘着其他人不注意,从自己车的副驾驶上车,并将车门锁住。”说起当时现场的情景,至今仍心有余悸的罗平告诉记者,“上车后的张涛从副驾驶座跨到后排座,拿起车上的一把单管猎枪,装弹后隔着后窗玻璃向罗耀珍射击,致其头部中弹倒地,随后张涛持枪下车。”罗平等人见状向四处跑散,张涛持枪追赶并开枪射击,所幸没有命中。随后,张涛再次跑步返回现场,向已经倒地的罗耀珍头部再开一枪,致使罗耀珍整个右侧头颅面目全非,当场死亡,事发后张涛驾车逃离现场。当日19时23分,张涛拨打110报警,并驾车到华池县城区交巡警大队投案。后经华池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罗耀珍因系被散弹近距离击中致其全颅崩溃死亡。

  2015年2月18日,张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华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华池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5年2月28日被依法逮捕。本案由华池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涛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5年4月28日移送华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于2015年5月25日报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涉及赌博 嫌犯案发时尚在取保候审期内

  据了解,张涛生于1985年8月8日,系庆阳市华池县人,曾于2002年至2007年在部队服役,2010年3月起在华池县林镇乡政府工作,担任计生专干职务,已婚,有孩子,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其父张川宝,54岁,案发时任华池县柔远镇张川村村支书。同时,记者了解到,张涛父子在华池县开了一家名为“庆阳鸿霖油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其父张川宝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给当地的油田做工程服务。

  “国家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个人私自持有枪支,国家公务人员不得经商,但犯罪嫌疑人不但私藏枪支,还在发生矛盾时利用早已准备好的枪支对受害人要害部位进行枪击,在被害人被打倒无任何自卫能力的情况下,竟然残忍地再次射击,最终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对于犯罪嫌疑人作为国家公务员为何能够公然经商、为何能够私藏枪支,受害人罗耀珍的家人至今还有很多的疑问。

  “张涛是否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我们无从知晓,但因其在部队受过专业训练,枪法甚好,经常与其好友外出打猎,这一点在当地人人皆知。且从2011年起,张涛开始涉足商业,曾因开设游戏厅和涉及赌博被庆阳市庆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取保候审,而枪杀案事发时张涛尚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案发后的3月25日才撤销了取保候审。”当地不愿透露姓名的几名知情人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张涛虽有工作单位,但其自从经商以后,就很少到单位上班,但工资照拿,这件事情在当地群众当中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2·17”枪杀案发生后,警方从张涛的车中还查获了一支气枪、一把匕首和40发猎枪子弹。

  庭审直击

   被告:“不想杀人,只是无意识开枪

  “枪是我从网上购买的,子弹是从兰州购买的,总共花了将近1万元。”在法庭调查阶段,张涛回答法庭提问时说,“当天上午我和朋友进山打猎,手机没有信号,没有接到罗耀珍的电话,后来有信号了,我给罗耀珍和我爸都打了电话,得知罗耀珍在电话中侮辱了我爸等情况,我们就约定见面解释一下情况。

  “我本来想拿出枪吓唬一下对方,开第一枪时并不知道车窗外有人。”除了对欠款360万元的事实张涛以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外,对法庭提出的“知不知道持有枪支是违法的行为”,张涛承认自己知道是违法的,就法庭问及的“那你是明知故犯”,张涛予以默认。

  张涛向法庭说明,自己在部队服役时,曾在射击比赛中获得过第一名,也因此荣立三等功一次,而面对法庭提出的为何要补最后一枪的问题时,他声称:“我并不想杀人,当时对自己开枪的动机和目的没有意识。”但张涛的这一说法,与其在投案后给警方供述的“我不杀死他,他就会杀死我”的说法却大相径庭。

  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360万元的借款,借据上全是罗耀珍妻子袁婷的姓名,且罗耀珍本人没有在借据上签字,因此向罗耀珍本人的借款是否有360万元值得存疑。”同时,被告辩护人还提出,“因天色已晚,当时开第一枪时从车里看不到外面。”但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公安机关在现场所做的模拟实验结论:“案发当时,从车内看清车外人的脸部并不存在任何障碍。

  当天的庭审于下午1时许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从案发至开庭当日,张涛没有一丝的悔罪,只是在法庭上向死者家属表示了歉意。”前来参加旁听的罗耀珍的家人认为,“不管被告是否悔罪, 我们都觉得人民法院必定会公平公正地审理和判决。

  一起看起来并不复杂的朋友间借贷事件,最终因为言语的不和,导致了一场残忍的枪杀案件的发生,这其中有太多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渭源警方破获三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10月29日记者获悉,10月20日,渭源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严重暴力涉枪犯罪安全隐患排查时,在五竹镇黑鹰沟村一举破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收缴土枪4支、火药少许。

  经查,五竹镇黑鹰沟村二社村民牛某某、王某,三社村民安某某家中私藏枪支。10月20日,民警及时前往查缴,在牛某某、王某家分别收缴土枪1支、安某某家收缴土枪2支。目前,涉案的4支土枪送定西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杀伤力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