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三枪拍案惊奇》“分手费”尽显张艺谋的“俗气”

24.07.2014  14:58

  原标题:汪忧草:索要“分手费”尽显张艺谋的“俗气

  记者23日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张艺谋起诉新画面影业,称未获得“三枪”1500万元分成,东城法院已受理这起案件。(7月23日新华网)

  张艺谋在起诉书中称,《三枪拍案惊奇》由一家香港公司、新画面影业公司和张艺谋本人三方合作,新画面影业负责中国境内的一切宣传和发行事宜。按照协议约定,该影片在中国境内的票房收入减去宣传费用,剩下的由三方平均分配。按照估算,三方应各分到至少1500万元,但张艺谋称至今仍未收到分成。

  张艺谋向张伟平和新画面影业公司索要电影分成,这原本属于他的合法权益,似乎也不关外人什么事。但在经历了过去几年的风风雨雨之后,张艺谋到今天才通过法律途径来索要这笔钱,确实令人费解。

  《三枪拍案惊奇》上映于2009年底,投资约8000万元,最终票房约2.7亿元。当年贺岁档期电影有来势汹汹的《阿凡达》《2012》两部引进大片,还有《刺陵》《风云2》等国内作品。《三枪》顶着如潮的批评,拿下2.7亿票房,算是不错的结果。

  但令人费解的是,张艺谋那时候并没有索要这一分成,反而和张伟平继续合作了2010年的《山楂树之恋》和2011年的《金陵十三钗》。但在“两张”分手几年后,张艺谋才终于索要四年前的分成,这确实有些不同寻常,甚至给外人“分手费”的不良观感。

  也许有人会说,因为张伟平是“张艺谋超生”事件背后的“推手”,张艺谋不但因此而饱受讥议,还遭受了计生部门750万元的天价罚款,如今张艺谋向张伟平索偿,算是报了一箭之仇。但问题是,张艺谋超生本来就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被罚款是咎由自取,这是怨不得张伟平,更何况“报一箭之仇”也是很江湖的做法,实在不足为训。

  张艺谋是“国宝级”电影艺术大师,如今他已经加盟乐视影视,成为旗下签约导演兼艺术总监,并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收入可观。而且他新近导演的影片《归来》,已经获得2.94亿人民币票房收入,刷新了国产文艺片的票房纪录。在这个时候,他实在犯不着去蹚过去的“浑水”。有道是,“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张艺谋和张伟平“兄弟”一场,所有的恩怨情仇都成了中国当代文化史的一部分,外人去“扒粪”也就算了,张艺谋自己实在没必要再去算历史的旧账;这样做,只会显得自己无情无义,显得自己没格调、很俗气,这又是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