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及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

01.06.2016  22:5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多年来,我市将果品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首位主导产业来抓,全市果品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效益显著提高。截止2015年底,全市果品面积达350万亩,总产量230万吨,总产值80亿元。为进一步盘活全市果树经济林资源资产,创新果品产业投融资机制,扩大果品生产经营规模,解决果农(含果品生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下同)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及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会发〔2013〕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及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促进林果产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做大做强果品特色优势产业为目标,全面开展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及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建立健全果品产业产权交易和抵押登记贷款制度,进一步拓宽果品产业投融资渠道,调动果农发展果品产业的积极性,激发果品产业发展活力,促进全市果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计划利用2016年一年时间,对全市现有3年生以上果树经济林所有权、使用权依法确权登记颁证,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开展果树经济林抵押贷款,建立健全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明确、流转规范有序、贷款简便易行、利益保障到位、监管服务有力的现代果品产业产权制度和抵押贷款融资体系。

  (三)坚持原则

   1.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在果品生产重点县区选择一批果品分布比较集中、果农贷款需求比较强烈的乡镇、村组和果农,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县区、各乡镇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及抵押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3.尊重事实,客观准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步骤和技术标准,尊重既成事实,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做到确权合法、准确、真实、可靠,抵押贷款规范高效。

  4.农民自愿,依法依规。在尊重果农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确权登记颁证、林权资产评估等工作,广泛接受监督,确保果农利益不受损害。

  二、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范围

  (一)颁证范围

  全市农户个人、承包大户、集体经济组织在承包或流转土地上栽植3年生以上的果树经济林(果园),且面积在1亩以上、成活保存率达85%以上的,均属于本次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对3年生以下的果树经济林,生长满三年时逐年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通过逐年推进,使全市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面积、户数分别达到总面积、总户数的80%以上。

  (二)不予颁证范围

  对农户宅基地房前屋后零星栽植的果树、退耕还林工程区域内已经确权登记颁证的果树经济林,不纳入本次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对2009年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期间,已经确权登记颁证的果树经济林,不再重复登记颁证。

  (三)颁证权属性质

  本次确权颁发的《林权证》,是果树经济林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凭证,不作为土地权属凭证,可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的合法抵押物凭证。林权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时间,果树经济林所在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仍按照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确定。果树经济林所有权和收益权期限,以现有果树生长期和收益期为准,对因地块内果树挖除、衰老死亡或其它原因销毁的,其林权证法律效力自行失效废止。

  三、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6年3月)

  1.成立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及林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局,抓好各项日常工作。

  2.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确权颁证管理办法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3.宣传动员。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及抵押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广大果农积极支持参与。

  4.组织培训。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市、县、乡、村各级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工作流程和方法步骤,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4—6月)

  各县区、乡镇抽调人员,对符合确权登记颁证条件的果树经济林,逐村、逐组、逐农户、逐地块调查摸底登记,采用1:10000卫星图片或1:2000地形图,以农户为单位,绘制果树经济林位置示意图;对同一个农户拥有多处果园的,分别逐园编号绘制位置示意图,并分别标注栽植年度和面积后附于林权证上(一户只颁发一证)。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分别填写《果树经济林现状调查摸底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果树经济林现状调查摸底登记表》(见附件3),建立农户果树经济林资源信息库。

  (三)确权登记颁证阶段(2016年7—11月)

  本阶段共分两个阶段进行,7—8月为先行试点阶段,在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甘谷县、清水县5个果品生产重点县区的果品分布最集中、果农贷款需求最强烈的乡镇及村组和流转大户,每县区选择2个乡镇、每乡镇选择2个行政村,树种以苹果、核桃、大樱桃、蜜桃为主,先行试点确权登记颁证。9—11月为全面推开阶段。

  1.申请登记。以行政村为单位,由农户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果树经济林林权登记申请表》(见附件4),并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审核后,上报县区林业部门登记汇总。

  2.勘界确权。由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村组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等共同参加,对符合确权登记颁证的果树经济林,逐村、逐组、逐农户、逐地块进行勘界确权,明确四至界线,核实丈量面积,填写《果树经济林勘界确权登记表》(见附件5),工作人员与农户共同签字确认。凡属权属不清楚、主体不明确、四至界线不确定的,一律暂缓确权。

  3.张榜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对果树经济林勘界确权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因存在权属纠纷提出异议的,暂缓确权登记颁证。

  4.审核颁证。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领证人填写《果树经济林林权证发放登记表》(见附件6),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县区林业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县区林业部门负责填写并发放由县区人民政府监制的《果树经济林林权证》。

  (四)建档备案阶段(2016年12月)

  对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的各类文件、方案、图表和记录等资料,全部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做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双建双存,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可靠、安全。

  四、积极开展果树经济林林权抵押贷款工作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广泛开展果树经济林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拓宽果品产业发展融资渠道,推动果品产业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林业部门要做好果树经济林林权抵押贷款的各项协调服务工作,建立果树经济林林权抵押贷款备案制度,加强林地林木确权、登记、评估、流转等环节的管理,及时办理林权抵押登记和变更手续;建立林权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机制,制定果树经济林资产评估办法,会同或委托有相应等级资质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果树经济林进行评估,评估时至少有2名及以上林业技术人员参与,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做好果农林权抵押贷款评估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林权资产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市级林业部门负责全市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培训工作,汇总并备案建立各项数据档案,帮助指导县区开展工作。县区林业部门负责本县区果树经济林确权、林权交易、抵押贷款、林地流转等方面的审批、统计及建档等工作。乡镇负责本乡镇果树经济林确权颁证及抵押贷款的政策宣传、数据调查、统计、核查上报和公示等工作。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确定专人,配套必要的设备,为果农开展高效便捷的服务。行政村要配备1名林权管理信息员,及时提供林权管理信息,做好相关衔接联络工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受理果农的林权抵押贷款申请,对符合抵押贷款条件的,要及时高效办理,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自行协商确定;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果树经济林抵押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其利率应低于信用贷款利率;可对信用等级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强、产出效益好的果农大户,贷款利率应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惠;要依照林权资产评估报告,合理确定林权资产抵押率,抵押率原则上应高于评估价值的50%;要制定完善对林权资产进行行业二次评估、审核和林权资产评估总值确认的操作办法,积极推广贷款“一站式”服务,探索建立乡镇林权融资流动服务网点和服务协管员制度,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果业专业合作组织+担保机构”信贷管理模式,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促进果树经济林贷款规模化发展。

  政府金融部门要会同林业等部门制定《森林资源收储管理办法》,建立森林资源收储资金管理机制,探索开展经济林收储业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果树经济林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加大协作力度,创造便利条件,创建良好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及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做大做强果品产业、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抽调专人,抓好工作落实。市、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各县区对纳入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的面积,每亩安排3元的工作经费,用于调查摸底、宣传培训、建档立卡、评审评估方面支出。同时,在县区森林资源收储机制建设方面,各县区财政要注入100万元作为收储备用金。

  (三)加强宣传培训。 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及抵押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步骤、优惠政策,特别要把广大果农作为宣传的主要对象,充分调动好果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开展各级业务人员、乡村干部的集中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四)强化督查考核。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及抵押贷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合开展精准扶贫,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加强督查指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天水市果树经济林确权登记颁证及林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点击打开链接

  2.果树经济林现状调查摸底统计汇总表;

          3.果树经济林现状调查摸底登记表;

          4.果树经济林林权登记申请表;

          5.果树经济林勘界确权登记表;

          6.果树经济林林权证发放登记表。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