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林果产业科技专家申报和第一批林果产业科技专家续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省林果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能动性,加快林果科技成果转化,强化林果科技服务,提升林果产业科技含量,省林业厅决定开展第二批全省林果产业科技专家申报和第一批林果产业科技专家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全省林果产业科技专家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长期在生产第一线工作,技术总结创新能力强。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对苹果、核桃、花椒等甘肃优势特色经济林树种生产技术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林果科技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甘肃省林果产业科技专家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推荐,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初审,报送所属市(州)林业主管部门,由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正式行文报送省林业厅造林产业处和省林业工作站管理局。
2.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省直林业(农业)科技单位林果科技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甘肃省林果产业科技专家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送省林业厅造林产业处和省林业工作站管理局。
二、第一批全省林果产业科技专家续聘
符合全省林果产业科技专家申报条件并自愿申请续聘的第一批林果产业科技专家,填写《甘肃省林果产业科技专家续聘申报表》(附件2)和本人近三年技术工作总结,申报表和总结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省林业厅造林产业处和省林业工作站管理局,总结要着重于科技服务、技术创新、技术管理、获奖情况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省林业厅将根据本人工作业绩,决定是否继续聘请。
三、有关要求及联系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和续聘申请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15年10月15日上午报送至科研院科技处成果科,学校审核后报送省林业厅造林产业处和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 人:马占军 7631151
李建红 8310070
附件:1.《甘肃省林果产业科技专家申报表》
2.《甘肃省林果产业科技专家续聘申请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