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铎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
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林铎11月11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刘云山同志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10月14日省委常委会部署要求的工作措施。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回答了事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和针对性,是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方式,原原本本、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系统深入的学习。各级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各级干部和党员都要对照讲话精神找准定位,切实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纳入职能任务和岗位职责。要深入企业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进一步查找梳理影响省属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症结,按照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要求,统筹协调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坚定不移把我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会议强调,要把国有企业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六个力”目标,即:把党的理想信念优势,通过企业价值理念建设,转化为企业的凝聚力,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把党的方针政策优势和新发展理念,通过企业战略规划及实施,转化为企业的发展力,使企业更好地把握发展方向、捕捉发展机遇、选择发展路径,更好的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新常态;把党员队伍优势,通过岗位创先争优、激发内在活力和人力资源的统筹开发,转化为企业的带动力,形成企业的坚强骨干和核心队伍,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撑;把党的组织与纪律作风优势,通过企业制度规范和行为建设,转化为企业的执行力,保障企业重大决策和战略规划执行,促进企业有效强化管控和提升管理水平;把党的群众工作优势,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转化为企业的影响力,维护和保障好职工群众权益,使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和谐企业;把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转化为企业的领导力,提升领导改革创新发展的能力,努力建立具有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各项功能,在坚持“四个同步”的基础上,细化“四个对接”具体路径。体制对接方面,要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机制对接方面,重点放在定职责、定规则、定程序、定流程,把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体现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制度对接方面,要分门别类细化党的五大建设各项制度,并使其与企业其他制度衔接贯通,推进党建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组织化。工作对接方面,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经营管理任期目标责任为抓手,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作为党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促进目标融合、执行过程融合、岗位职责融合、考核融合,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有效解决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两张皮”的问题。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基本组织方面,按照全面覆盖、有效组织的要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全面解决“应建未建”党组织的问题。基本队伍方面,重点抓好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三支队伍建设。基本制度方面,着重建立实体与程序配套,考核与问责衔接、党建与管理联动的制度体系。基本活动方面,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发挥党支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创造活力。基本保障方面,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合理设置党的工作部门,确保党的工作有效开展。
会议要求,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抓好四支队伍建设,发挥好“四个层面”的作用。一是抓好党员这个根本层面,围绕党员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主线,扎实做好“两学一做”、“双培养”、“先锋引领行动”等重点工作,使党员成为最优秀的人力资源。二是抓好领导人员这个核心层面,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标准,培养选拔使用好企业领导人员。三是抓好人才这个关键层面,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开发工程,加强创新性科技人才、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各类优秀人才的聚集地。四是抓好职工这个基础层面,用好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法宝”,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培养一支现代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较强的“四有”职工队伍。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抓好各项具体工作中。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进一步细化责任、传导压力、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国企党建与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企业党委要切实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成员也要积极支持配合、主动参与党建工作。要用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使党建工作由软指标变为硬约束。要强化执纪问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要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