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林地保护红线 高位推动林地清收还林

14.03.2016  11:01
[主持人]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吉林省林业厅孙亚强副厅长,就落实林地保护红线、高位推动林地清收还林工作跟广大网民朋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您,孙厅长! (09-22 09:01:21)  
[孙亚强] 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09-22 09:02:06)  
[主持人] 自从党的十八大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建设美丽中国已成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十八大提出了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我省也划定了林地保护红线,您能给我们解读一下,为什么要划定这个红线吗? (09-22 09:03:25)  
[孙亚强] 关于生态保护红线, 2013年总书记就有明确要求: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而且明确要求一旦划定了就不可逾越。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 “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指出 “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科学划定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领域生态红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的趋势。” (09-22 09:05:59)  
[孙亚强] 我们省是林业大省,林地面积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近50%,森林面积约占林地面积的近90%。东部的长白山林区是我国重点林区之一,也是国家确定的国家级生态主体功能区之一,中西部的防护林是我国“三北”防护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森林生态系统是我国东北的重要生态屏障,在维护全省乃至我国东北及东北亚地区生态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09-22 09:07:22)  
[孙亚强] 林地保护红线是一个区域在一定时期林地的最低数量,是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严格实行林地保护红线制度,推进地方政府建立并实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把林地保护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坚决打击破坏林地红线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林地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用底线思维划定林业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红线,使国土生态空间格局为生态安全保留适当的自然本底。归根到底,是为子孙后代留下足够的生存发展空间。(09-22 09:10:41)  
[主持人]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更多地关注森林保护,对林地的认识还不足够,您能跟我们谈谈森林和林地具有怎样的生态功能和作用吗? (09-22 09:11:13)  
[孙亚强]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多方面的影响,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固碳释氧、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生态服务功能,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近年来倍受社会各界关注。林地是承载森林的土地,就是通常所称的“林业用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及辅助生产林地等。也就是说,没有林地,就没有森林,更不用提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的空间,可以说,林地不仅是林业生存与发展的命根子,更是全省生态建设的根基。(09-22 09:14:34)  
[主持人] 那我省林地保护红线具体是怎样的呢?(09-22 09:14:52)  
[孙亚强] 我们省的林地保护红线总体上按照国家的部署来实施,国家根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确定全国林地保护红线,我省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综合考虑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划定我省的林地保护红线,这个红线是:到2020年全省林地面积不低于939万公顷。这个底线不能动摇。目前,我省林地面积934万公顷,与林地保护红线目标还差5万公顷,所以说,任务还很艰巨。(09-22 09:17:47)  
[主持人] 那要实现这么艰巨的目标任务需要采取什么措施呢?(09-22 09:18:24)  
[孙亚强] 要想达到林地保护红线目标要求,办法主要有两个:第一个办法是通过新增林地的办法来实现。但我省林地已占国土面积的近50%,综合考虑我省的国土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空间的分布特点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再增加林地的潜力十分有限。但还有一定的空间,可以努力。另一个办法就是把流失的林地收回来还林,这也就是全省正在开展的林地清收还林工作。(09-22 09:20:52)  
[主持人] 近年来,我省在高位推动林地清收还林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09-22 09:21:13)  
[孙亚强] 长期以来,我省由于毁林开垦、侵占蚕食林地问题比较特殊,导致全省数十万公顷林地被改变用途,成为我省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面临的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我省提出建设生态吉林、美丽吉林的目标,把清收林地还林这项工作摆上的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度,打响了林地清收还林的攻坚战,做出了“三年清收、五年还林”40万公顷的总体部署,在此基础上,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应还尽还。(09-22 09:23:33)  
[孙亚强]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林地清收还林工作,朝鲁书记、超良省长和忠诚副省长多次做出重要指示;省政府分别于2013年10月、2014年11月召开林地清收还林动员会和现场会进行部署,2015年把林地清收还林列入重点工作并纳入对市(州)绩效考核指标范围,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上都对林地清收还林工作提出要求;省政府督查室两次会同省林业厅对全省林地清收还林情况进行督查;省政府委托省林业厅约谈林地清收还林落后地区的政府领导。 省林业厅发挥牵头作用,在林地清收还林的关键时节,由厅领导带队4次进行督查,召开了3次调度会议,并实行月调度制度,今年年初又印发了《关于加快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紧急通知》,对今年林地清收还林工作进行部署。国土、农业等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土地利用规划和台账,帮助确认土地性质和权属。(09-22 09:26:57)  
[孙亚强] 在市(州)及地方层面上,全面实行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有的地方实行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林地清收还林的责任和任务,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 同时,我们在林地清收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四个方面:(09-22 09:27:15)  
[孙亚强] 一是核实面积,摸清情况,省里核定了全省及各县(市、区)和单位被改变用途的林地面积,各县(市、区)和单位到现地进行调查摸底,把被改变用途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定点成图,登记造册,为清收林地做好准备。 经过核查,每一块林地都得定点到山头地块,找到实实在在的地方。(09-22 09:28:29)  
[孙亚强] 二是完善政策,破解难题,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意见》(吉政办明电[2014]99号),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省级林地清收还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清收还林工作有了政策依据、资金的保障。(09-22 09:29:45)  
[孙亚强] 三是大力宣传,提高认识,让广大群众认清形势、遵守法律,解决了群众法不责众、等待观望等思想问题。(09-22 09:29:59)  
[孙亚强] 四是打教结合,和谐清收,坚持“打击少数人、教育多数人”的做法,省林业厅与省公检法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涉林执法司法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对蚕食林地面积大、拒不交回林地以及顶风侵占林地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私开乱垦面积小、主动交出林地的,采取说服教育的办法,从轻或免于处罚,从而有力保障了全省林地清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2013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全省已经收回林地44.3万公顷,其中已经还林的有18万公顷。应该说,无论是在林地清收工作力度上,还是在还林造林的进度上,都很有成效,在短短的时间内把这么多林地找回来,同时又有18万公顷已造林,成效还是很大的,在全国也是少有的。对此,国家林业局给予充分肯定,在国家林业局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两次安排我省做经验介绍。(09-22 09:32:24)  
[主持人] 那么,我省林地清收工作还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呢?(09-22 09:33:40)  
[孙亚强] 尽管我省的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我们总结,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09-22 09:34:55)  
[孙亚强] 首先,一些农民存在抵触情绪。原因主要是当前的林业和农业之间的比较效益差距较大,我省是玉米种植区,效益很好,种粮的经济效益远远高于栽树,农民停耕还林的积极性不高,一些农民存在抵触情绪,有的地方农民甚至还在等待观望,也存在能不还则不还的心理。(09-22 09:35:28)  
[孙亚强] 其次,部分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因为这项工作触及农民利益,一些地方干部认为林地清收还林历史遗留问题多、困难多,实际操作起来的阻力也大,担心清收还林会引发社会矛盾,畏难情绪比较重,没有真正从发展林业、改善生态的角度来看待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重大意义,没有把林地清收工作真正摆到党委、政府工作重要位置,存在着不敢、不愿清收林地的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等方面没有做到位,导致林地清收工作推进力度不大,这也是当前我省地区之间、单位之间存在差异的一个重要因素。(09-22 09:37:22)  
[孙亚强] 第三,部分林地清收难。这里有几个具体情况,因为有的历史比较久,一是对于长期占用的,有的已经纳入二轮土地承包范围的林地,有的甚至划入了基本农田。这部分林地已经成为部分农民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而且农民手里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虽然村集体和农民承认这部分耕地属于林地,但受政策的影响,这部分林地一时难以收回。二是水利行洪区内林地,按照水利方面法律规定不能造林,林业和水利两方面法律相互矛盾,导致这部分林地无法用于造林。三是用作国有林场职工工资田的林地,我省的中西部国有林场由于经济困难,把过去一些采伐迹地作为工资田分给下岗职工耕种,用收益来抵顶工资。目前我国国有林场改革还没有真正实施起来,当前正在进行政策准备,在这个空档期,我们如果直接收回来,也存在一定的困难。(09-22 09:40:38)  
[孙亚强] 第四,还林补助资金标准不高。经过测算,我省造林成本平均为600元/亩,尽管目前对清收林地还林给予一定的补贴,但补助主要还是集中在省级层面,市、县两级财政无力补助或者增加一部分补贴,群众自身的资金有限,补助标准还不够高。省级补助仅仅能够解决还林苗木的资金问题,还林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资金以及后期经营管理等资金,单靠群众自身难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林地清收难以顺利展开,还林的工作进度也得放慢,实施起来也有一定困难,已经还林的地块还有复耕的可能。(09-22 09:42:54)  
[孙亚强] 所以,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千方百计、积极主动地想办法加以解决。(09-22 09:43:06)  
[主持人] 我省林地清收还林的范围和重点是什么?(09-22 09:43:23)  
[孙亚强] 我省林地清收还林范围主要包括: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的林地、采伐后未更新和种参后未还林被耕种的林地、承包用于耕种的林地、规划未造林的林地、林参间作和更新造林后未达标实行林粮间种的林地、林地范围内被开垦耕种的湿地和草地、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田及其他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的林地。 (09-22 09:44:38)  
[孙亚强] 全省清收林地还林重点:公路及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周边、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及景区附近、江河两岸、水库湖泊周围、高山陡坡等重要生态区位收回的林地要优先还林。(09-22 09:44:51)  
[主持人] 有网友提出,林地清收地块有承包地(纳入粮食直补地),是否能还给农民耕种?我省林地清收还林的基本政策有哪些?(09-22 09:45:07)  
[孙亚强] 为推进全省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意见》(吉政明电[2014]99号),规定了林地清收还林的基本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政策规定:(09-22 09:46:21)  
[孙亚强] 1 、依法清收违法改变用途林地。凡是被违法改变用途的林地,原则上都要由林权所有者依法收回。对已经纳入二轮土地承包或享受粮食直补的林地,可以用适宜造林的不稳定耕地、预留的耕地或其他土地进行置换。有的地方做的比较好,前几天我到公主岭去,3600公顷全部置换完成。这是一劳永逸的办法,对将来土地确权、林地确权、不动产登记等都有深远的影响。 不能置换或不具备置换条件的,林权所有者与林地使用者要签订林地使用合同,等到承包期结束后再依法收回还林。(09-22 09:47:46)  
[孙亚强] 2、大对非林业用途承包林地清收力度。对乡镇、村组及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对外承包用于耕种的林地、用作职工工资田的林地及用作其他用途的林地,林权所有者要依法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林地。这也占有一定的比重。(09-22 09:48:01)  
[孙亚强] 3、认真清理收回管理偏差造成的流失林地。因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等原因流失的林地,清理收回后要纳入林地范围进行管理,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并落到电子版林相图上。对林地收回后已经还林的,地类确定为未成林地;暂时未还林和未收回的,地类确定为无立木林地或宜林地。这就对未来植树造林留足空间,在地类上做准备。(09-22 09:48:16)  
[孙亚强] 4、落实清理收回林地还林政策。按照“谁造谁有”和“谁还林、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清收林地还林的各项权利归属,落实培育管护责任,确保造林要成活、培育要成林、成材,发挥效益。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还林、还草、还湿。在营造用材林和防护林的,造林苗木质量要达到国家Ⅰ级、Ⅱ级标准,造林标准按现行的技术规程执行;总体要保证造林质量。对林地范围内被违法开垦的湿地和草地,清理收回后要采取封育措施,恢复湿地和草地。(09-22 09:49:28)  
[孙亚强] 5 、放宽停耕还林采伐(挖)政策。清理收回的集体林地或承包国有林地营造用材林或防护林的,成林后需要采伐(挖)时,各级林业部门优先解决采伐指标并给予审批。这段时间我们一直在探索和研究这个问题,过去一次投苗、一次采伐、一次收益,能不能变成一次投苗、多次收益,需要严格按照科学培育经营森林的理念来研究解决这个问题,提前让造林者获得最大的收益,从而提高造林的积极性,主伐或更新采伐的林龄可比现行采伐技术规程规定的林龄降低一个龄级;抚育采伐可以不受现行采伐技术规程的限制。(09-22 09:50:44)  
[主持人] 有网友提到,个别地方在落实林地清收还林地块时,存在不公平现象,影响了农民停耕还林的积极性。对此,我们在林地清收还林具体工作中应怎样加以解决?(09-22 09:51:58)  
[孙亚强] 应该说,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出现人情清收、偏袒照顾等不公问题。在这方面,我们规定和要求基层在林地清收还林的具体工作中必须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准确把握林地清收还林的政策界线,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确保公平;二是公开林地清收还林情况,对林地清收政策和办法要进行公示,对清收回来的林地和还林的情况要在当地通过张榜公布等方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解释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读、政策解释,对具体的事项要认真调查处理,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对于林地清收还林中不按规矩办事的、弄虚作假的、以权谋私的干部,要坚决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林地清收涉及社会很多方面,涉及农民群众的利益。我们绝不能在这里有偏袒,要公平公开。这是各级干部必须掌握的原则。(09-22 09:54:14)  
[主持人] 有网友提到,应该提高清收林地还林的补助标准。您再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对于林地清收还林有哪些补助政策?(09-22 09:54:28)  
[孙亚强] 为了扎实推进全省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了《吉林省省级林地清收还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林地清收还林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的拨付形式。(09-22 09:55:42)  
[孙亚强] 补助对象:列入年度林地清收还林地块的林地经营权人,主要包括: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乡村集体及承包经营清收还林的企事业单位、林业职工、农民等。
  补助标准:营造乔木林每亩补助300元,营造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营造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
  补助拨付方式:按照“先造后补、分期兑现”的原则,当年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兑付补助资金的70%;当年验收成活率达到71-84%以上的,兑付补助资金的50%;当年验收成活率低于41%的,不予兑付,重新造林。三年验收保存率达到80%以上的,兑付余下补助资金;三年验收保存率低于80%的,责令限期补植补造,合格后再兑付余下补助资金。(09-22 09:57:01)  
[主持人] 今后几年,我省在推动林地清收还林工作中还有哪些打算?(09-22 09:57:44)  
[孙亚强] 目前,我省林地清收还林工作正处于攻坚阶段,清收回来40多万公顷,好清收的已经尽可能清收回来了。剩下的清收难度比较大。(09-22 09:58:35)  
[孙亚强] 总体上看,林业清收阶段工作已接近尾声,今年还林阶段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在已经还林18万公顷,以后还要陆续展开。今后几年,我们还要按照“三年清收、五年还林”的总体目标,一方面,要保持高位推动、加强考核检查,加大清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全面推进还林、力争应还尽还;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巩固清收还林成果,坚决防止反弹,也要防止和打击边清边占,甚至复耕。2016年要切实完成林地清收工作任务,到2018年全面完成还林40万公顷的目标。(09-22 09:59:29)  
[主持人] 谢谢孙厅长,感谢您来到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直播对林地清收还林工作进行介绍并回答广大网民的提问。林地清收工作涉及到利益相关者的方方面面,但是保护林地和建设美丽的生态家园是我们共同的努力目标。本次访谈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09-22 09:59:54)